據Udn 3月11日報道,中國臺灣民間團體與“立法院”中的“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吁立法全面禁止持有電子煙,以防其成為新型毒品的傳播管道。
他們強調,《煙害防制法》的修法進展不及預期,未能全面禁止持有電子煙。
根據“食藥署”的統計數據,2024年1至10月間,“喪尸”煙彈(依托咪酯)被檢出2905件,比2023年同期增長132倍,成為最嚴重的新型毒品之一。雖然政府的修法已涵蓋全面禁止電子煙,并要求網絡平臺于24小時內移除違規電子煙廣告,但并沒有明確禁止電子煙的持有。
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董氏基金會、臺灣癌癥基金會、媽媽盟、臺灣共善促進協會在修法陳情書中強調,《煙害防制法》草案中的網絡廣告處理規定不夠嚴格。目前,若網絡平臺未及時下架電子煙廣告,面臨的最高罰款為200萬元(臺幣),但未要求平臺主動監測廣告。這使得違規廣告仍然泛濫,因此他們建議,除全面禁止持有電子煙外,還應對廣告平臺的監管提出更高要求,并將罰款上限提高至500萬元(臺幣)。而銷售含毒電子煙的個人應面臨七年以上的徒刑。
民意代表林月琴批評,目前的法規雖已明確禁止電子煙,但網絡銷售卻依然猖獗,缺乏有效下架的機制。電商與社交平臺應對其產品做出有效監督。她指出,除了應加強取締非法交易,還需要為成癮者提供心理支持和戒除途徑。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