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廣東梅州,一年輕女子與閨蜜逛街時,走進了一家煙酒店,并讓老板給她拿一包某個品牌的香煙。老板拿出香煙后聲稱一包要60元。女子先是愣了一下,以為自己聽錯了,于是再問了一遍,老板還說是60元。女子立即質問老板,憑什么到處都賣28元一包,你卻要賣給我60元一包。
雙方為此發生了爭執,老板一氣之下罵了女子。女子非常生氣,并指責老板稱“你怎么一個大男人,罵一個女孩子啊!今天我就要維護作為一個消費者的權益!”
隨后女子又稱“所有地方都賣28元一包,你憑什么就要賣給我60元一包啊?這是什么道理!”可老板卻說,我只要是賣真煙、且明碼實價,我高價賣,那又怎么樣?老板的意思很明確,你愛買不買,不買就走!
女子氣不過,于是報警求助,公安民警趕到現場,并得知事情的原委后,遂讓雙方協調解決此事。
事發后,網友們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有從事煙酒行業的網友認為,只要不是趁人之危、明碼實價、從當地指定企貨進貨的真品香煙,老板有自主定價的權利,因此老板沒有強買強賣,就是合法的。
也有網友認為,每個品種的香煙,煙草局都有指導價,因此老板沒有按照指導價出售是違法的。
甚至還有網友質疑女子,年紀輕輕就有抽煙的習慣,這一點不可取!
從法律上講,煙酒店老板的行為是否合法,我們要從幾個方面來判斷:
第一,必須取得當地煙草局核發的煙草專賣品許可證,且必須是有效期的,否則,無論其賣多少錢都是違法的。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41條限定:除了獲到煙草專賣許可證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銷售煙草專賣品。
第二、店內所銷售的香煙必須是在當地指定煙草企業進貨的,否則的話,輕則罰款,重則處沒收非法所得并處罰款,甚至吊銷煙草專賣品許可證。
《煙草專賣法》第25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資格的企業或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監督管理。
第三,必須嚴格按照《價格法》規定,明碼標價,絕對不能以任何方式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依法享有對所購商品的產地等具體信息的權利。
第四、《煙草專賣法》明確規定,絕對不允許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
也就是說,法律只規定未成年人不能買香煙,但對于成年人來說,并沒有具體規定。換而言之,從法律角度來說,只要是成年人,無論男女都可以買煙。
第五,《關于進一步規范卷煙價格標簽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各地市煙草公司不能直接在價格標簽上印制零售價,不得強制零售客戶使用煙草公司提供的卷煙價格標簽。
具體而言,香煙屬于商品,隨著供需變化而產生的價格波動是一種正常的市場現象,煙草公司不能違背市場規律、強制零售客戶按照建議零售價銷售,只能引導零售客戶盡可能按照建議零售價銷售。
也就是說,煙草公司只有建議零售價的權利,但不能強制要求具體零售價。
綜上而言,只要老板不是趁人之危,明碼標價且符合上述法律規定所允許的情形,那么從法律角度來說,老板將市場價28元一包的煙,賣60元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注意!趁人之危、強買強賣那就另當別論了!
具體而言,比如說,如果女子覺得價格太貴不想買,老板卻以已經拿出來了為由,強行要求女子買的話,那就屬于強買強賣的違法行為。
當然,利用特殊原因,即周圍群眾沒有其他可以自主選擇時,故意哄抬價格牟取利益,也是違法行為。
最后,女子聲稱老板罵人,如果屬實這一點毫無疑問,是屬于公然辱罵他人的違法行為,因此,只要女子堅持要追責,那么老板是會被治安處罰的。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