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市零售戶周女士問:我在賀州市平桂區大平鄉經營了一家煙店,因另有發展,不再從事卷煙零售業務,請問我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需要辦理停業還是歇業?
賀州市城區局工作人員戴英芳答:您好!《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生產經營類許可證持證人需要暫時停止生產經營業務3個月以上、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持證人需要暫時停止經營業務1個月以上的,應當在停業前提出停業申請。申請停業期限應在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有效期內且停業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持證人在煙草專賣許可證有效期限內不再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及時提出歇業申請。
因此,您不再從事卷煙零售業務,應當及時提出歇業申請。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