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行政執法作為煙草商業企業的三大前沿業務之一,是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貫徹國家煙草專賣管理制度,規范煙葉、卷煙市場秩序,維護“兩個利益至上”宗旨的強有力手段。從煙草專賣行政執法實踐來看,案件辦理要達到“違法事實確鑿、適用法律正確”標準的前提就是證據材料的合法、有效提取。目前,在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過程中,現場證據的收集和固定還存在諸多不足,沒有完全實現證據收集的依規、有效。譬如,檢查(勘驗)筆錄制作內容缺失、描述不充分,現場取證拍照忽略了取景選擇、拍攝照片的內容未能表現與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為的關聯性,執法記錄儀拍攝不清晰、聲音收錄音質差等等。
涉煙案件中現場證據的提取是煙草專賣執法中重要的一環,現場證據作為專賣執法的第一手證據材料,證據“三性”必須依靠執法人員規范有效的提取、固定。筆者通過對涉煙案件中現場證據提取現狀及對策剖析研究,發現具體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從提高涉煙案件現場證據提取水平出發,規范煙草專賣執法,樹立公平、公正、公開的煙草專賣執法正面形象。
一、我國煙草專賣執法概述
自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來,法治中國建設被貫徹落實到各行各業。煙草專賣執法作為行政執法中的一環,執法實體合法、程序規范關系到法治煙草、法治中國的建設。煙草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力量,其宗旨為“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消費者利益”。煙草行業本身存在特殊性,很多國家都采取了煙草專賣制度。我國《煙草專賣法》明確提出了我國實行完全煙草專賣,即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古語“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專賣體制長期有效的發揮其優越性一直離不開專賣執法隊伍的建設和完善。
我國煙草行業從 1991 年頒布《煙草專賣法》開始正式進入煙草專賣法治建設的階段。《煙草專賣法》和之后相繼出臺的對于實施細則解釋的《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對運輸管理解釋的《煙草專賣準運管理辦法》、對零售許可證具體實施解釋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構成了現階段的煙草專賣法律體系。 煙草行政執法就是指煙草專賣執法人員按照《煙草專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涉煙事件進行處理的執法行為。煙草行政執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種行為:一是對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進行行政管理的行政執法行為;二是依法對市場進行監督和管理的行政執法行為;三是依法對涉煙違法案件進行查辦的行政執法行為;四是依法對行業內部專賣執法隊伍進行監督管理和處置違法違紀的行政執法行為。
二、涉煙案件中現場證據提取現狀研究
證據是指經過查證屬實可以作為定案根據的,具有法定形式和來源的,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專賣行政執法中搜集的證據,是指煙草專賣行政執法機關在煙草專賣行政執法程序中,為實現煙草專賣管理目的,由專賣行政機關收集或由當事人向專賣行政機關提供的,被專賣行政機關認定、運用的事實與材料。
其包括物證、書證、視聽資料及檢查(勘驗)筆錄等。
當前煙草專賣行政執法證據收集,集中體現在實際工作中,不少執法人員存在對證據不夠重視的思想,往往只看重取得的結果,不注意取得的程序,認為只要查獲違法案件,采取什么形式無所謂。這些做法、想法與現代法治社會對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所提出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旦出現行政訴訟,很有可能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或者收集到的證據因違反程序而不能被采用,最終導致行政處罰決定無效。專賣行政執法機關是否能在案件的調查中收集到合法、真實、全面的證據,并有效運用,反映了其是否依法履行了職權。
(一)視聽資料的提取
視聽資料是指能夠用來證明案件事實,以錄音帶、錄像帶等音像資料為載體的圖像或音響以及從計算機中提取的其他形式的音像資料。在執法實踐中,容易出現兩個不規范的取證行為。1、取得過程不合法。錄像不公開進行,采取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2、保存不妥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和證明對象等”。 但在實際工作中,對收集的視聽資料保管不善,隨意剪接、拼對,不能注明視聽資料的有關情況。
(二)勘驗筆錄的制作
勘驗筆錄是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全面記錄發案現場及相關場所的勘驗、檢查情況,以及依法搜集、提取證據等事項的證據性文書。1、各方確認簽名不規范。檢查筆錄應由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但在執法實踐中,常發生現場檢查時當事人不在現場的 ( 包括雇人看守、家屬看守等形 ),經常以在場人員為被檢查人、筆錄只有一名執法人員簽字、執法人員僅有簽字沒有注明檢查證號、僅有當事人確認簽名沒有寫明確認時間、涂改未經當事人確認等現象,使檢查(勘驗)筆錄沒有法律效力。2、描述不充分。由于現階段鄉鎮農村街道、門牌管理的不規范,導致執法人員在工商執照登記、煙草行政許可時無法準確描述許可經營場所的詳細地點,經營場所一欄描述往往較為籠統,存在不規范、不完整的情況。勘驗時,對現場的環境,所見物品的擺放方位、形狀、數量以及在場人員的作業情況等描述的不清楚、不準確,勘驗筆錄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詢問筆錄的制作
詢問筆錄是執法人員詢問違法案件的當事人、嫌疑人和證人時制作的書面記錄,對于煙草專賣執法部門來講,詢問筆錄是相當重要的證據,極大的左右著案件處理的結果。1、目的不明確。在執法實踐中,執法人員不能提前熟悉案情,制定詢問計劃,不能根據當事人的違法情節及應該承擔的法律后果進行有目的的詢問,往往生搬硬套一個模式。2、重點不突出。在辦案過程中,往往會有這樣的情況,在詢問材料時,只要當事人開始陳述,就草草的開始記錄起來,沒有邏輯推理,當事人前后交代的內容相互矛盾,整個詢問材料既看不出重點又無法對違法行為進行定性,猶如一張廢紙。
三、對策建議
(一)煙草專賣行政執法證據的認定
證據學理論中,證據應具有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這三個固有特性,煙草專賣行政執法也不例外。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是違法行為定性及作出相應處理的前提,所以對專賣政執法中的證據認定可以從證據本身固有的特性出發。
(二)現場證據收集的基本要求
現場證據收集是一項重要的行政程序活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煙草專賣行政執法證據的收集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客觀收集。執法人員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一定要從案件的實際情況出發,尊重客觀事實,實事求是地去收集客觀存在的證據材料,不得主觀臆測、先入為主,更不得歪曲事實,弄虛作假。2、依法收集。執法人員收集證據要做到收集證據的主體合法、程序合法,證據的形式合法。3、主動及時收集。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些證據時間性很強,一旦發生違法案件,執法人員要迅速行動,及時趕到現場,積極主動地抓住機會收集證據。4、全面收集。執法人員應當收集能夠反映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證據材料。既要收集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也要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這樣才會取得對案件及事實的正確認識。
(三)現場證據收集的規范要求
視聽資料的收集。在視聽資料制作與收集的過程中,主體在取得視聽證據時,拍攝、錄音、錄影以及錄像時應公開進行,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在制作試聽資料的時候,也必須注明制作方法、時間、制作人和證明對象等信息,聲音資料還應當附有該聲音內容的文字記錄。檢查(勘驗)筆錄的制作。在現場檢查(勘驗)獲得證據時必須兩名以上 (含兩名)持有執法證的執法人員進行檢查,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筆錄填好后,應給被檢查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由其簽字或蓋章,檢查人員也應在文書上簽字并填寫執法證號,遇到被檢查人拒絕簽字的,應在筆錄中注明,有見證人的,要求其簽名或蓋章。詢問筆錄。在詢問取得相關證據時也應該注意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被詢問人閱讀有困難的,應當向其宣讀。經核對無誤后,由被詢問人在筆錄上逐頁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筆錄有差錯、遺漏的,應當允許被詢問人更正或者補充,涂改部分應當由被詢問人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被詢問人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筆錄上注明情況說明并簽字。
四、結語
收集證據是煙草專賣行政執法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之一 ,是煙草專賣行政 機關依法行政的前提。在煙草專賣行政執法中,專賣執法人員必須在執法活動中牢固樹立證據意識,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調查取證,嚴格遵守現場證據收集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求,真正及時、有效地打擊違法行為,為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貢獻應有的力量。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