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互不相識,然而雙方通過網絡聯系、物流收貨、微信結算,形成了一條買賣假煙的銷售鏈,兩年間銷售假煙金額竟達29萬元。近日,由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某、謝某某銷售假煙案一審宣判:李某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十五萬元;謝某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經查明,自2018年起至2020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煙草專賣批發、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利用微信朋友圈發布銷售香煙信息在全國各地招攬顧客進行銷售。被告人李某某在微信上接到訂單后,先通過微信收取貨款,后再聯系其上家,由上家直接發貨至購買者。在此期間,李某某販賣假煙涉案金額累計高達29萬余元。被告人謝某某自2018年起通過微信從李某某處購買假煙累計22萬余元,除被煙草主管部門扣押貨值16萬余元的假煙之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在其自營的煙酒店內以假充真銷售。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李某某、謝某某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案為商州區首例網絡銷售假煙刑事案件,被告人利用微信朋友圈發布銷售信息,微信交易轉賬后,通過物流配送至購買者,其作案方式新穎,涉案人員多、犯罪區域廣。相較于傳統的販賣假煙犯罪,利用互聯網、物流等渠道銷售假煙犯罪更為隱秘,監管難度更大。
檢察官提醒,遏制網絡售假,消費者應端正心態,不輕易相信商家的花言巧語,做到不貪便宜、不知假買假,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商品。若遇到售賣假冒偽劣產品行為,應及時向相關單位舉報。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