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一個體工商戶卷煙零售戶經營場所關閉,店內無任何商品,因為該地方要拆遷,所以無經營跡象,不久商店原地址拆遷,后來持證人已經去世。持證人子女投訴舉報,希望該證件能恢復經營。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已經2016年5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2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煙草專賣局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實施。證件后續管理應當遵照上述法律規定執行。
煙草專賣局應當對轄區內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關于上述案例中的商店,相關行政執法行為應當如下開展:
1.行政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時,發現商店已關閉,無經營跡象,依法向持證人送達了《責令暫停從事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的決定》,停業期限,書面告知持證人劉貴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當持證人申請恢復經營,執法人員在停業期限內不定期對其商店進行實地核查,證據留存記錄,考察其商店是否符合恢復條件。
3.在停業期限屆滿,行政執法人員做最后核查,證據留存記錄交由證件管理部門對該商店下達決定書并送達公示。
案例中,商店經營場所關閉,無經營跡象,根據法律規定,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如果持證人在停業期限屆滿沒有整頓,應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如果商店拆遷在停業整頓期限內,《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三款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造成從核定經營地址變更到原發證機關轄區內其他地址經營的,持證人應當提前提出變更申請。持證人未及時提出變更申請的,發證機關責其在30日內依法申請變更登記。煙草專賣局應當對其變更申請進行實地監督檢查,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恢復經營。
如果持證人整改完畢,拆遷在停業處理完畢之后的。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因不可抗力導致經營主體無法繼續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業務的。應當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證。
如果持證人的死亡在停業期限內或者整改完畢后,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經營主體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發證機關應當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證。?????????????????????
根據案例情況,可以推導出:①因當事人停止經營業務,停業期限屆滿未整改,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②經營場所因不可抗力滅失,持證人未提出變更申請或者持證人死亡,按照法律規定,都將注銷該許可證。煙草證不能被繼承,該證件已經被取消并注銷失效,不能恢復經營。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