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廣東省梅州市煙草專賣局聯合公安、交警等部門結合“百日攻堅”行動,加大對銷售假煙、無證運輸卷煙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查獲了若干起無證運輸煙草制品案件,引起市民關注。個人能否運輸卷煙?卷煙能否跨店銷售?近日記者聯系了廣東省梅州市煙草專賣局,對煙草制品部分政策法規進行釋疑解惑。
零售戶銷售非正規渠道卷煙涉嫌違法
今年7月28日,梅州市煙草專賣局專賣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梅江區西郊寶麗園附近一家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便利店進行檢查,現場查獲五葉神等共14個品種規格合計306條整的非該店條碼卷煙。經核定,該批卷煙總價值為25650元。因當事人無法提供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有效證明,市煙草專賣局對當事人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根據《煙草專賣法》及《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市煙草專賣局執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上述便利店向其他零售戶購買卷煙的行為屬于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違法行為。”
個人攜帶或郵寄卷煙有數量限制
今年7月29日,濟廣高速平遠服務區公安檢查站執勤民警在對過往車輛人員進行例行檢查時,攔截一輛本田商務車,繳獲車內黃鶴樓牌卷煙30箱,共1501條,價值60萬元。
對此,部分市民會有疑問,個人能否異地攜帶卷煙?攜帶有何要求?
“根據《煙草專賣法》及《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機構簽發的準運證;無準運證的,承運人不得承運。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處以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市煙草專賣局執法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個人乘坐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異地攜帶卷煙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次1萬支(50條)。郵寄卷煙、雪茄煙每件以二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二條)。郵寄煙葉、煙絲每件以五公斤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過十公斤)。用戶郵寄煙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準多件郵寄。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