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至13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對公安部、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督辦的被告人吳某宇等34人被控非法經營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
該案系四川省近20年來破獲團伙成員數最多的制售假煙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宇與被告人吳某強、賀某某等34人組成分工明確、組織嚴密的犯罪集團,并招募6名非法入境的外籍被告人作為生產工人,開展包括資金支持、制造、包裝及銷售在內的一條龍假煙制售團伙犯罪。該團伙制造假煙規模巨大,案發時查獲該團伙生產、儲存的品牌假冒注冊商標卷煙超5萬條、煙絲1.6萬余公斤、濾嘴棒近百萬支,經鑒定,上述查獲物品中的卷煙、煙絲、濾嘴棒以及相關生產機器、包裝用品等煙草專賣品價值人民幣超一千萬元。該團伙假煙銷售地區涉及四川、云南等多地,截至案發該團伙共銷售假煙近十萬條,價值超千萬元。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某宇等34名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各被告人一年六個月至十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人民幣二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的罰金,對六名外籍被告人附加驅逐出境。本案判處罰金共計人民幣530余萬元,沒收財產及違禁品金額共計人民幣1000余萬元。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克服被告人人數眾多、羈押場所分散、案情復雜且涉及多名外籍被告人等諸多困難,集結80余名法警警力提押34名被告人,審判團隊連續3天高強度、高質量推進庭審順利進行。而案件的宣判結果有力震懾了制售假煙的犯罪行為,對犯罪分子進行了沉重打擊,維護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