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上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非法經營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違法所得19970元予以追繳,有力打擊了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的犯罪活動。
經審理查明,2022年1月至8月,被告人劉某在未經煙草專賣許可的情況下,從他人處購買卷煙后轉賣給李某,收取李某購買卷煙的貨款共計人民幣99850元。李某將所購卷煙在其經營的超市內進行售賣,后被蚌埠市煙草專賣局現場查獲9種品牌的香煙共計158.5條,經鑒定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經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價格認定,該158.5條卷煙價值人民幣4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根據被告人劉某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社會危害性,作出上述判決。
煙草是國家嚴格控制的專賣品,未取得經營資格禁止經營煙草制品。非法經營煙草不僅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而且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切勿因一時貪念鋌而走險,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