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師宗縣煙草專賣局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曲靖市局關于修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周邊距離要求,推進修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工作。
師宗縣局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周邊距離要求。通過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卷煙零售戶存量情況調查,結合師宗縣卷煙零售戶和城鎮建設現狀,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中小學、幼兒園出入口100米范圍內,不予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根據師宗縣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距離,但距離不應低于100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據此規定,幼兒園也要納入禁止設置煙草制品零售點的范圍內。同時,按照國家衛健委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煙工作的通知》要求,當前需不斷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安全屏障,力爭實現“2030年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降低到20%”的控煙目標。對不符合新合理布局規定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周邊零售戶要開展好宣傳解釋工作,并標注好零售戶屬性標簽,引導零售戶主動遷址經營,對重新選址并符合申辦條件的,將在間距上給予減半及不受零售點額度數限制的雙重優待。全面對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周邊卷煙零售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含電子煙)”警示標志的粘貼和執行情況進行“回頭看”行動,強化零售戶對未成年人售煙行為的重視程度,增強零售戶守法經營意識。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