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家上小學的孩子,拿回來一張學校評選“最美少年”倡議書,文中明確了“最美少年”的評定標準,諸如:攙扶老人過馬路;幫助媽媽爸爸做家務;幫助爺爺奶奶穿針引線等等,看后讓人無不感慨,這些事情不能不算是美,這個“最美”讓人難覓精彩,是應或者是必須做到的,該是具有的基本素質。
而今,“最美”一詞很似流行,網絡上時不時地就會有“最美某某人出現”,與“最美”形成鮮明的反差是,老人摔倒了無人敢扶,溺水者危在旦夕,救撈者還要與家屬為打撈費用爭持不下,延誤了救助時間溺水者命殞黃泉。把人團結在一起的是精神而不是文字和口號,到不是說攙扶老人過馬路的行為不美,也不是說這些文字和口號或者活動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傳頌這些原本的美德,原本的質樸,原本與生俱來的稟性。
“物以稀為貴。”是因為我們失去了許多本該傳承的美德,應是將這些美德代代相傳,發揚光大,結果卻遺失殆盡,才使得連攙扶老人過馬路,幫家長做了點家務活都冠以“最美”,折射出美的貧乏,美的不夠,美的不是那么的精彩。
在小學生中開展“最美少年”活動沒什么不對,將日常本屬應該干的事情,成為衡量標準,顯得美的起點太低,美的輕描淡寫,黯淡無光。美是一點一滴的積累,應在舉手之間。
一個小的動作,一個小的行為,就冠以“最美”,美就太廉價了。無論時代如何變遷,不變的是人與人之間的真情大愛,體味人與人之間互助的溫暖,社會的和諧,才可為是最美,最為感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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