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浦江人民法院對浦江“2019.7.09”非法經營加熱不燃燒卷煙案件進行宣判,判處黎某、馬某、鐘某、王某等9名涉案人員1-5年等有期徒刑。另一名涉案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繼續偵辦。據悉,該案涉案總金額1000余萬元,涉及浙江、廣東、河南、湖南、貴州、遼寧、黑龍江等多個省市。
2019年7月,浦江縣煙草專賣局在處理一起消費者投訴案件中,發現一條互聯網非法經營加熱不燃燒卷煙線索。稽查人員以煙查線,以線查人,細致入微梳理案件線索,同時利用大數據分析案情,,經過層層抽絲剝繭,一個互聯網銷售電子煙的犯罪團伙終于浮出水面。鑒于案情重大,浦江縣煙草專賣局聯合浦江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偵查。
據調查,從2018年開始,深圳某跨國旅游公司導游黎某、楊某在帶團旅游中發現一條致富項目:銷售IQOS新型卷煙。在巨額利潤的誘惑下,黎某、楊某利用工作便利之際,采用“螞蟻搬家”方式從日本、韓國等國購進“加熱不燃燒煙彈”帶回國內銷售,并由鐘某在微信上進行推廣出售。隨著銷量增長,張某、王某、馬某等7人先后加入“加熱不燃燒煙彈”銷售網絡當中,各個涉案人員根據不同層級,互為調貨,代為進貨,形成一張嚴密的銷售網絡。
專案組經過半年多偵查,逐漸摸清這張隱藏在微信社交圈中銷售脈絡,為順利收網,專案組人員先后十幾次赴河南、深圳、貴州、江西等地蹲點守候,同時結合“天眼”對嫌疑對象進行深度研判調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在全面掌握情況后,專案組制定了穩妥抓捕方案。2019年9月,煙草、公安聯合行動,先后抓獲涉案人員10人,查獲作案電腦 6臺、作案手機16只、作案銀行卡21張,現場查獲“加熱不燃燒煙彈”221條。這些煙彈屬于新型的煙草制品,由于比較新穎,成為一些煙民的“新寵”,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進行經營都是違法行為,非法經營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即屬于情節嚴重,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下步,浦江縣煙草專賣局將會同公安部門對該案進一步深挖,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行為,絕不讓互聯網成為“法外之地”。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