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2015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召開后的第一年,如何處理好依法治理和商業營銷的關系,是行業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的重點所在。而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實提高普法宣傳效果,成了基層煙草單位面對的現實課題。
部分基層煙草的內部普法已經走進一個怪圈:培訓課程安排得滿滿當當,各型各色的學習形式也不斷涌現,專賣隊伍文明執法、依法執法的意識不斷增強。可這就夠了嗎?這樣的結果其實算不得“六五”普法的目的,也是對“依法治國”理解的偏差。可以發現,在滿滿當當的培訓課程中,在各種培訓形式中,前篇一律的都是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身影,這些與業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固然重要且必要,但是這些不能代替所說的“普法”。
普法,顧名思義,普及法律知識。
從內容上看,現在部分基層煙草內部普法就存在“偏科”的問題。煙草業務相關法律,像專賣法、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等,幾乎占據了所有的普法計劃,偶爾能窺見一些憲法、刑法的身影,但情況也是屬于極少見的一類。
從對象上看,翻看各基層煙草的年度培訓計劃,跟法律相關的培訓,主要集中在專賣管理部門。其他諸如辦公室(綜合管理部)、營銷部等部門的法律知識培訓就少之又少,有時一年都不見得有一次。
上述現象表面上看不存在特別嚴重的問題,可長遠來看是不利于整個行業的發展。內容上的單調與重復,會削弱員工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從而變成機械式的完成任務的動作,并沒有主動性去深入理解相關法律法規;對象上的偏向性,造成行業普法效果的不均。送貨員、市場經理等一線人員以及機關人員,對法律知識的接觸不夠,容易產生違法風險。
找到癥結,就能夠對癥下藥。
“因材施教”和“學以致用”是歷代前賢留下的至理名言。針對不同的需求、不同的對象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才能有好的學習效果,而不做區分地進行“大鍋粥”似的教育,不可能會取得好的效果。員工內部普法培訓也是如此。
目前來看,法律培訓走進了一個做重復無用功的尷尬境地,全員培訓多集中在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上。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的員工而言,這些學習內容也有不同的認知。如果開展淺層次培訓,專賣執法人員或許不滿足于此,認為培訓內容都是自己知道的。如果培訓過多深化,其他部門員工可能又無法理解法條的現實意義。這樣就出現了類似于優劣等生教育的問題,對法律需求和認知基礎的不同決定了只有“分班教育”才能實現資源配置的最優化。針對不同的員工,采用法條講解、案例分析、課堂討論等不同的學習方式,既增強了培訓的針對性,又避免了員工因為重復接受不合適或不需要的培訓產生厭倦情緒。
加強民法典的學習。現代生活日新月異,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情況繁瑣復雜,作為自然人都有學習法律的需要。選取婚姻法、合同法、物權法等跟現實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學習和宣傳,不僅豐富了整個行業的普法系統,更是有利于員工的個人發展。
要做好內部普法工作。為行業改革和發展提供法制層面的支持,基層煙草要與時俱進,創新形式,牢固樹立法制觀念,不斷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才能保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實效,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