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和訊報道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修改廣告法的決定,新廣告法中煙草企業變相公益廣告被叫停。近年來,從中辦、國辦《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規范領導干部吸煙,到首部全國性公共場所控煙條例約束全國煙民,從新修訂的廣告法加碼限制企業煙草廣告宣傳,到各地控煙條例出臺治理煙民公共場所吸煙,中央頻出組合拳下大力氣掐滅公共場所的煙頭。
近年來我國控煙政策不斷加碼。與其他煙民相比,我國對公務員吸煙的約束更加嚴格。公務員吸煙需要接受黨紀、法規的雙重約束。2013年底,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在有禁止吸煙標識的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煙對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吸煙的領導干部,要給予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多年來,上至政府、下至百姓,包括社會輿論、專家學者、民間機構等各方,對于戒煙尤其是在公共場所禁煙的問題上已經達成了共識。然而,雖然不少城市也頒布了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但對于一些煙民來說,根本沒有什么制約作用。業內人士坦言,我國公共場所禁煙難,某種程度上講,一些領導干部負有責任。吸煙被視作不拘小節的個人習慣,甚至是“領導風范”的一種體現,見面寒暄香煙“開路”,大會小會煙霧繚繞;一些領導,不管是在主席臺上,還是下基層檢查工作時,也幾乎都是煙不離手。
而且這些領導干部抽的煙正常都是“軟中華”以上檔次的高級香煙。像這樣幾十元甚至上百元一包高檔的煙,憑我們領導的工資收入肯定也是抽不起的,這些煙的來源,不外乎公款消費和收禮受賄兩條渠道。社會上也流傳著“一包煙一月糧,一頓飯一頭牛,屁股底下一幢樓”之說,嚴生影響了領導形象和干群關系。
領導干部在社會諸多領域起著導向作用,有道德示范和行為表率的社會義務,在公共場所禁煙方面,領導應該發揮社會模范作用,先掐滅自己嘴上的煙頭。這樣起碼有四點好處,一是保護領導的身體健康,能以更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到民生工作中。二是領導不抽煙,少了一項嗜好,也就少了一條被腐化的渠道,少了些許腐敗;三是可以節約辦公經費,支持國家建設。四是可以影響和帶動社會各界積極戒煙和禁煙,減輕污染,使人們免受吸煙的危害。因此,公共場所禁煙,除了要嚴管重罰,我們的領導干部自覺做好表率,義不容辭。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