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廣告作為一種商品的促銷手段和競爭方式,對經濟的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并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其在經濟生活中占據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為了對廣告進行法治化管理,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1982年國務院發布了《廣告管理暫行條例》,在此基礎上,于1987年國務院發布了《廣告管理條例》,并于1995年2月1日正式施行《廣告法》,將規范廣告活動提至法律高度,以形成對不同行業發布廣告權限及范圍的約束。
受全球經濟形勢的變化、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商品對社會形成的影響好壞、公眾對產品需求的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廣告法》也在不斷修訂與完善中逐漸進步。最近一次修訂是2015年4月24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且將于2015年9月1日起實施。煙草作為中國特殊的商品之一,一直備受矚目,且隨著《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實施,整個中國進入到控煙時代。最新修訂的《廣告法》中關于煙草行業廣告的相關規定也愈發嚴格,與《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相互配合,對社會控煙形成夾擊之勢。由于煙草行業本身是中國的一項傳統產業,產業鏈條深、覆蓋面廣,其發展方向關系到國家經濟支柱,同時其危害性關系到國民健康、國家興衰,因此對煙草廣告的修訂尺度勢必成為兩難選擇。
為順應控煙之勢,《廣告法》在修訂過程中的每一稿件,都從不同層面對煙草行業廣告進行了約束,并在衡量管理可行性的基礎上進行了完善:
“一審稿”中,最突出的進步是將現行廣告法中限制的四類場所、五中媒介擴大到十種以上場所(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公園等公共場所以及醫院和學校的建筑控制地帶、公共交通工具)和媒介(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移動通信網絡、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同時明確禁止設置戶外煙草廣告。
“二審稿”中,最明顯的變化是將列舉的場所統一規定為“公共場所”,不再采用列舉法。在禁止戶外煙草廣告的同時,新增禁止設置櫥窗煙草廣告的規定。新增變相廣告的規定:煙草制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發布的遷址、更名、招牌等啟事中不得行業含有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中,不得含有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三審稿”中,最突出的變化是大眾傳播媒介不再采用列舉法,而是統一規定為“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公共場所發布煙草廣告”。同時在“其他商品或服務廣告、公益廣告中,不得含有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及類似內容”前增加“煙草制品生產者和銷售者”的主語,縮小禁止的范圍?!敖ㄗh表決稿”中,在“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公共場所發布煙草廣告”基礎上增加“公共交通工具”和“戶外”,修改為“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變相煙草廣告規定條款中,“三審稿”增加的主語又取消,修改為“禁止利用其它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p>
“最終表決稿”中,在“建議表決稿”基礎上增加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但是,經過對審議通過的《廣告法》內容進行分析,可以看出,在合法的前提下,煙草廣告依然有一定的生存空間。例如對大眾傳播媒介、類似內容等方面的界定存在空白,需要相關執法單位出臺更加細化的規章制度加以明確。
《廣告法》中關于煙草廣告管理規定已愈發嚴格,但與世界衛生大會制定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還存在很大差距,且《廣告法》本身存在漏洞,究其原因,與中國的現實國情緊密相連。第一,煙草作為中國的一項傳統產業,為國家財政作出的重大貢獻。據統計,2014年全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超過10420億元,同比增長9%以上,上繳財政總額9000億元左右,稅利總額跨過了一萬億元大臺階。第二,煙草行業覆蓋面廣、鏈條深、影響廣泛。據統計,目前全國共有160多萬戶煙農,520多萬家煙草零售商,從生產到銷售全鏈條與煙草行業相關的人群多達2000多萬人,煙草行業的發展關系到每個人的生計與未來。第三,煙草具有廣闊的市場,有大量的人群對煙草產品存在需求。據統計,目前全國吸煙人數超過3億。第四,煙草行業對祖國公益事業方面同樣做出了相應貢獻。例如,2014年煙草行業通過財政渠道向云南魯甸地震災區捐贈30億元。
由于存在以上因素,禁煙必然是一個長期的、緩慢的過程,與煙草行業相關的群眾需要通過煙草行業的轉型升級進行過渡,煙草行業對國家經濟的支撐作用也需要其他行業逐步實現替代。通過控煙逐步向禁煙發展的過程中同樣會受到利益集團的干擾,《廣告法》在這一過程到底能發揮多大的作用猶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該法并未限制煙草行業的發展,反而在多處留有發展空間,而且在游戲規則上不斷提醒煙草行業該如何改變、如何創新、如何規范自身發展,體現出應有的社會價值來,因此,新《廣告法》的修訂對于煙草行業來說是利大于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