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鐘某在江西大余縣青龍鎮開有一家副食店,因擴大生意,于是他在大余縣浮江鄉看中了一家店面,準備在此處再開一分店,為了能在開張前就辦好煙草專賣許可證,于是他將在青龍鎮開副食店時的材料進行了改動,把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地址改為浮江鄉,并在青龍鎮的店里拍了兩張店面相片,拿著這些修改過的材料到大余縣煙草專賣局申請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
大余縣局證件管理人員受理了其材料,然后由核查人員前去浮江鄉店面進行實地核查,經核查鐘某在浮江鄉申請辦理許可證的店面還在裝修中,工商營業執照也還在申辦中,店面相片與實際店面不符,遂作出因其提供虛假材料而不予許可的決定,并告知其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鐘某不服,來到大余縣局找工作人員理論。
解析:《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因申請人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應當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發證,給予警告;申請人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
本案中,鐘某偽造申請材料,提供的是虛假材料,煙草執法人員可以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
在此提醒廣大客戶,申請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不可提供虛假材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