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哈薩克國際通訊社報道
據烏茲別克斯坦競爭保護委員會消息,在烏茲別克斯坦國內對于酒類和包括水煙在內的煙草制品的廣告將追究責任。相關文件已傳達給公共餐飲企業和煙酒產品生產商、供貨商。競爭保護委員會表示,當前,在各類媒體上,或者在樓體立面的戶外廣告上、社交網站出現了煙酒廣告,鼓動人們飲酒,吸食包括水煙在內的煙草制品將會采取嚴厲的懲罰。
烏茲別克斯坦《限制酒精和煙草產品傳播和使用法》禁止煙酒產品做廣告,也禁止對這些產品的消費做宣傳。也就是說,禁止旨在以公開或隱晦的形式傳播鼓勵人們消費煙酒產品、給人們造成飲酒吸煙無害印象的思想、觀點和藝術形象的行為。 提供包括水煙在內的煙草和酒精的公共餐廳業主將受到嚴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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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