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法新社休閑新聞報道編譯 3月20日星期二,一篇報道稱,煙草公司對公共健康政策的“干擾”,減緩了聯合國支持的全球抵制吸煙及其相關健康風險活動的進程。
民間組織框架公約聯盟稱,大煙草公司繼續玩弄全球煙草條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的主要條款。
在一些國家中,煙草業是一個主要收入來源和雇主,但是它的使用帶來了重大健康風險。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稱,每年煙草使用導致約600萬人死亡,其中有60多萬人是暴露在二手煙中的非煙民。
該聯合國的衛生機構在其網站上表示,除非采取緊急行動,否則到2030年,每年的死亡人數有可能上升到超過800萬。
“煙草業干擾公眾健康政策,對地球村構成了單一的最大威脅,阻止《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挽救生命的措施發揮全部潛力,”該報告稱。
“現在到了掙脫煙草業對公眾健康政策束縛的非常關鍵的時刻了,”《2012年煙草觀察》的研究報告表示。
“這也到了設定先例,監督和制衡利潤驅動行業政治影響的時候了。”
煙草公司沒有立即對在新加坡的煙草和健康會議期間發布的該報告發表評論。
7年前在世界衛生組織支持下實施的全球煙草公約的第5.3條,要求簽字國采取措施保護他們的公共衛生政策不受卷煙公司的影響。
它禁止政府同卷煙公司聯手來改善公眾健康,并禁止許可通常喬裝為企業社會責任(CSR)活動的營銷方案。
根據條約規定,簽字國政府應該既不投資煙草業,也不接受卷煙公司的捐款,也不在控煙機構中任命任何煙草業的代表。
申請與公共健康有關的政府部門職位的人士,也必須披露此前與煙草業的關系。
該報告稱,盡管取得了一些進步,但是許多公約的規定還沒有得到充分實施,這些國家需要“再次奉獻”自己,履行他們自己的義務。
一個主要障礙是大煙草公司的影響。
“特別關注的是衛生部門或官方顧問的前煙草行業的官員,”該報告稱。
另一個關注的問題是,通過偽裝的“企業社會責任”活動,卷煙公司繞過了煙草廣告禁令。
“如《煙草觀察》中報告的那些煙草行業的活動,違反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第5.3條。他們阻礙了公約中所有其他措施的實施,”聯盟組織的主管胡貝爾(Laurent Huber)說。
胡貝爾說,訴訟也是煙草公司對抗控煙的另一種方法。
去年12月,煙草巨頭菲莫加強了打擊澳大利亞的禁止煙盒上放置公司商標和品牌名稱的法律訴訟力度,聲稱它已經把案件提交到高級法院處理。
菲莫表示,該法律,要求卷煙裝在單調、橄欖綠的煙包內出售,侵犯了其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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