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亞洲煙草》報道 在世界各地的許多國家中,電子煙所面臨的監管問題可能抑制了它們在一些市場的進口和銷售,但是毫無疑問,即使在它們被嚴格規定為非法的國家中,它們獲得的市場份額也在不斷增長。在本文中,電子煙行業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中,我們審視了一些所謂的“汽化”產品所面臨的監管障礙,并尋求使這些產品更易獲得的一些策略。
電子煙和配件的銷售正在世界各地經歷令人矚目的增長,甚至在那些官方禁止它們出售的國家也是如此。
當它們最初被推出時,許多人認為電子煙是一個曇花一現的時尚而新奇的產品,將永遠無法與傳統卷煙和雪茄媲美。但在短短幾年里,消費者已經接受了這個理念,市場上充斥著無數的型號和選擇,從模擬傳統卷煙和雪茄外觀與風格的產品到與他們沒有相似性的設備等等。
在許多國家中,沒有明確的監管框架阻礙了市場的增長,往往是利用毫無根據的傳聞“證據”來增強它們說服力的熱忱的禁煙組織,和急于維持現狀的大型制藥公司一起進行反對游說的結果——卷煙有害用戶健康的事實,是制藥公司抵制明顯能降低與使用尼古丁相關健康風險的創新產品的一個主要經濟激勵,從而減少了用于治療傳統卷煙吸煙者可能面臨的與吸煙有關疾病的藥物的潛在銷售,進而保護了此前基本上是以“戒煙療法”進行營銷的替代尼古丁交付系統的壟斷市場,其中的一些產品采用與電子煙(盡管在許多情況下,其中的尼古丁含量比電子煙的更高)同樣的汽化(汽化尼古丁)方式。
大量的公司現在生產、經銷和銷售在短短幾年內出現的電子煙和汽化產品,這些產品的制造、營銷和銷售,缺乏明確的監管準則管理,不確定應把這些產品劃分為什么類別,相應地,缺乏清晰的征稅方式,在大多數市場上,電子煙仍處在灰色地帶。如上所述,在一些國家中,它們被徹底禁止,在一些國家中,能容忍它們,在少數國家中,電子煙是合法銷售的,爭論仍在繼續,以確定到底應對它們如何分類、征稅和銷售。
前沿陣線
美國一直走在電子煙爭論的最前沿。當FDA承擔監督煙草產品的責任時,它的第一反應就是試圖禁止電子煙銷售。但遭到了新興電子煙行業的激烈反對,在合理邏輯思維和理性思維的支持下,看到FDA不再強烈反對,意識到電子煙是一種比傳統煙草產品危害更小的替代品。支持美國取得進步的是,認識到電子煙是煙草產品,不是藥品或醫療輔助品。其中代表電子煙行業的一位主要說客是煙草汽化電子煙協會(TVECA),它是一個私營企業的非營利性協會。其成員囊括電子煙創建和推廣的所有領域的公司。“隨處吸煙”的老板兼TVECA的首席執行官雷·司濤瑞(Ray Story),發起了針對FDA的訴訟,聲稱電子煙的確是一種煙草產品,而不是一種藥物輸送裝置。2010年12月7日,瑞和電子煙行業贏得了支持電子煙的一致法院判決。
“電子煙并沒有聲稱是一種藥品,它們不能治療、減輕或改變病程,因此,電子煙現在被視為一種煙草產品,默認為屬于由煙草制成的產品的類別,”司濤瑞對《亞洲煙草》表示。
沒有做出電子煙可以幫助吸煙者戒煙的聲明,這種產品是作為煙草產品進行營銷的,FDA監督電子煙的方向是以傳統煙草產品同樣的方式進行,相關的部門確定應當對它們征收什么稅。阻礙監管框架連貫的、全方位發展的是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準確的證據和科學數據,即從中可以提取準確的數據并用于制成準確的健康統計數據。所有人應該清楚的是電子煙的危害性明顯低于傳統煙草產品的。任何關于電子煙和其他汽化產品的健康和社會問題的其他聲明,如它們是否鼓勵未成年人吸煙,它們是否是一個有效的戒煙裝置,它們是否可以引導用戶吸食傳統的煙草產品,盡管一些反對者提出了一些尖銳的指控,但是無論哪種方式都很難進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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