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筆者所在單位召開思想紀律整頓專題會議。會前,部門負責人提醒:開會不準帶手機。按說這個新規矩人人能理解、能配合、能做到。但筆者耍了“小聰明”,做了“小變通”,只是將手機鈴聲調至靜音狀態,帶著手機進入會場。會議過半,電話鈴突響,顧不上查看靜音設置,迅速滑至拒接模式。本以為“平安無事”,可過了十分鐘,鈴聲第二次響起。這時臺上臺下紛紛聚焦“聲源地”,領導停止講話,插言一句:有啥重要事情,可以到外面接完電話再進來。這下,筆者如坐針毯,臉紅耳根,直接關停手機,避免再次響鈴。
會后檢查,原來是自己疏忽大意,點錯靜音按鈕,導致“意外”發生。本想給領導解釋一下,證明自己不是故意的。沉思片刻,又覺得沒有必要。單位訂了的規矩,部門又打了招呼,是你不守規矩,違反會議紀律,還解釋什么。大概是初犯,單位未追究責任,但自己給自己敲了一個大大的警鐘:嚴紀律不是嘴上說,守規矩莫當耳邊風。以后再不敢自以為是了。結合本次全市系統開展的“嚴紀律、守規矩、硬作風”專項思想作風整頓活動,圍繞“守規矩”話題,筆者認真反思,提高認識,強化整改,不斷增強“守規矩”意識,爭做合格企業員工。
無規矩,不成方圓
古語道:無規矩,不成方圓。規矩一詞出自《荀子·禮論》,本指規和矩,校正圓形和方形的兩種工具,引申為一定的標準、成規,禮法法度。《禮記·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圓。” 《史記·禮書》“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這些經典名句無不闡述了規矩對治理國家,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八大以來,黨在從嚴治黨方面重提規矩,重設規矩,要求黨員從自身做起,嚴守政治規矩、工作規矩、生活規矩。2012年11月16日召開的政治局召開會議上強調: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 多年來,習總書記又在不同場合談規矩,講規矩,訂規矩,特別是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執行照樣“八項規定”,為全黨樹立了榜樣。當前,全黨上下講規矩、守規矩蔚然成風,深得民心,弘揚正氣、凈化社會風氣,轉變工作作風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力保證。作為煙草員工,從事的行業“特殊”,擔負的責任重大,因而更要敬畏規矩,恪守規矩,在思想行動上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體工作上和單位合拍同步,而不能破規矩,亂規矩。就拿開會電話鈴響這件事來說,如果自己當時能遵守新規矩,就不會出現尷尬和意外,也不會讓自己手忙腳亂,差點戳破手機屏。這真是“小小鈴聲影響大,破壞規矩教訓深”。
小規矩也是規矩?
規矩有大有小,小規矩也是規矩,也要執行到位。筆者認為,凡是能開的會議都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作中,大家是否看到一種現象:領導認為重要的會議,有的員工認為無關重要,往往是,臺上講得認真,臺下手機看得更認真,或看微信、刷抖音、玩游戲。會后若問“會上講了什么,如何貫徹會議精神?”有的大腦一片空白,一問三不知。這回,單位出臺“開會期間不準帶手機”新規矩,并非標新立異、打造“亮點”,而是為了嚴肅會議紀律,確保會議質量。但個別同志就不理解了,不愿意了,私下發牢騷了:不讓人帶手機,來了重要電話咋辦? 誤了事誰負責?他們的理由看似充分,但不懂規矩,更不足以“推翻”規矩。其一,規矩的制定不是“閉門造車”,而是來自現實,由問題而提出,權衡利弊后制定。其二,規矩給大家訂的,不是針對某一個人的。開會就像個開會的樣子。再說臺上的領導都能放下重要電話而專心開會,臺下就做不到嗎?即使不拿手機,影響到重要電話接聽,但和會議的重要性相比,孰重孰輕,應該心知肚明。如果開會期間,總能聽到電話鈴響,總有那么一兩個人低頭接聽電話,豈不影響會場秩序?別人如何用心聽會?其三,開會不拿手機也倒逼辦會者:要開短會,講實的,撈干的,不耽擱大家的寶貴時間,抓住要點,領會精神,聽得進去,記得利落,便于會后貫徹落實,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去。
規矩也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則?????????????????
守規矩是干好工作的重要保證,也是做人做事的基本規則。舉一個現實例子:時下,受疫情影響,出門坐公交、地鐵,進入政務大廳、銀行、車站等公共場所,要求戴口罩,掃健康碼、測體溫。如果做到了,就是守規矩的好公民,如果做不到或者無理取鬧,就會遭保安阻攔、眾人譴責,甚至被公安機關訓誡拘留。在一個單位,守規矩的例子也不少。比如上班簽到制度,就是執行勞動紀律的老規矩。時下多數單位實行指紋、刷臉簽到。有的員工覺得,僅僅遲來了十秒,就視為遲到,沒有人性化,不合理,建議取消。但反過來想:別人都能提前十幾分鐘上班,你為何總遲到十秒呢?電子簽到看似苛刻,卻是規矩。只要你是單位員工,就必須遵守,接受約束。事實上,習慣成自然。一旦適應了電子簽到模式,遲到早退現象就會逐步消失。
不守規矩害處多
有人認為,只要不違法犯罪,破壞一點規矩也無妨。其實,這種認識是極端錯誤的。以行業趙洪順案為例,如果這位黨的高級干部平時注意廉潔自律,知規矩,守規矩,就不會被私營企業主“圍獵”,也不可能走進犯罪深淵。也有人覺得,日常工作中,為了工作需要,違反小原則、小規矩,問題不大,無需上綱上線。以專賣執法為例:入戶檢查,必須2名執法人員以上,檢查前要出示執法檢查證件,檢查中不能超范圍檢查。現實中,有極少數執法人員,知道的規矩挺多,但執行起來就忘了規矩。有的甚至認為,客戶都是“熟面孔”,亮不亮證無所謂。顯然,這是行不通的,一旦被監管對象抓拍取證、投訴舉報,不但給自己招惹麻煩,也影響到煙草專賣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這絕不是什么“好心辦壞事”,而是違反專賣執法“六條禁令”、破壞規矩的蠢事丑事。
總而言之,按“規矩”辦事,以“規矩”律己,既是黨員干部立身之本,也是企業管理的現實需要。習總書記說,“定了規矩就要照著辦”。作為煙草員工,我們要遵規守紀,嚴格按規矩辦事,而不能將自己等同于一般的“社會人”,筆者堅信,通過思想紀律作風大整頓,整個行業必將形成風清氣正,追趕卓越的工作局面,行穩精進,再創新佳績,實現新跨越,為行業高質量發展譜寫新篇章!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