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如果卷煙零售戶擁有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必須要知道許可的內容和要義,這樣才能遵守法律法規正常使用零售專賣零售許可證。卷煙零售戶不能無故尋釁干擾證件管理過程中的行政執法行為,以至成為行政執法過程中無理取鬧的笑柄。
一、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行政許可
許可含有準許、允許或授權的意思。在法律上指一方允許另一方從事某種活動。當許可人為從事某種活動的行為主體,許可目的出于行政管理需要時,就形成了行政許可。煙草專賣零售許可是一種行政許可,是指煙草專賣局根據相對人的申請,依法以頒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方式,準許相對人行使零售卷煙的權利,獲得從事零售卷煙資格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是行政機關管理性的行政行為,是對社會實施的外部管理行為。零售卷煙是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產生的行政行為。無申請即無許可。行政許可是準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取得卷煙零售許可,表明申請人符合法定條件,可以依法從事卷煙零售。
二、熟知煙草專賣相關法律法規
煙專賣專賣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一些,涉及許可、處罰、檢查等執法行為的相關法律會更多。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持有者,應該更為了解以下法律:《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煙草專賣準運證管理辦法》、《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電子煙管理辦法》、《卷煙零售許可證布局管理規定》、《電子煙零售點布局管理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后續監管實施細則》等。作為零售許可證的持有者更應該去關心這些攝煙的法律法規。只有熟知了解煙草專賣相關法律法規,在卷煙經營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以“不知者無罪”的心態來應對行政管理行為,容易鬧出不少笑話。
三、對行政管理行為的認可
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要接受煙草專賣局的管理。行政管理不是故意刁難,也不是故意針對,只是遵照法律規定開展執法行為。常言道“法律無情”,遵守法律規定就必須要撇開人情關系,才能構建公平公正的法律環境,形成穩定的煙草市場。煙草專賣零售許可是附義務的許可,自覺行為只是道德上的約束,許可只有在監管的條件下才能正常運作。
卷煙零售戶履行法律義務,接受行政管理,才能在煙草專賣的道路上符合政策需要,才能作為特定有限的對象行使特別的權利和資格。如果行政許可機關在頒發許可證時和之后,不考慮證件后續管理,必然導致許可權濫用,行政管理行為必然要發生在許可的存續期間。因此卷煙零售戶要對行政管理行為的認可,維護煙草專賣的大局。
總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從產生、存續時間和延續都受到法律規定管制,如果出現不遵守法律規定的行為就要受到法律法規的制裁。如果證件被取消了、被公告注銷了、被停業了,取消、注銷、停業等都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執法行為,請接受這樣的處理現狀,再看看自身卷煙經營行為有沒有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卷煙經營行為是一種受到法律法規管制的行政許可行為,不是一種普通的經營行為,請零售戶將卷煙行為和普通經營行為區分開來,這樣才能更好的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符合煙草專賣的總體要求。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