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敦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了一起非法經營案件,有力打擊了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的犯罪活動,進一步規范了煙草市場經營秩序,切實維護了國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經審理查明,湯某某(另案處理)在無煙草專賣部門頒發的煙草零售許可證、無出售卷煙資質的情況下,通過上線低價購進假冒注冊商標的偽劣卷煙,使用微信發布卷煙銷售信息,并向愿意購買卷煙的微信好友通過物流郵寄方式出售各類品牌的假冒偽劣卷煙。2018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通過微信多次從湯某某處購買假煙吸食。2020年5月20日,湯某某為能夠繼續使用微信銷售假煙、收取銷售假煙煙款并進行轉移支付,便與王某某商議讓王某某為其收取煙款提供個人實名認證微信賬戶及綁定銀行卡的幫助,王某某同意。截止2021年10月,該微信賬戶累計幫助湯某某結算非法所得資金102289元,王某某因此無償接受湯某某提供的價值1000元的假冒偽劣卷煙自用。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湯某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銷售假香煙,仍為其收取煙款提供個人實名認證微信賬戶及綁定銀行卡的幫助,對王某某應以湯某某的共犯論處。根據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社會危害性,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違法所得1000元予以追繳。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未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煙草是國家嚴格控制的專賣品,未取得經營資格禁止經營煙草制品。非法經營煙草不僅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而且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切勿因一時貪念鋌而走險,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