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近日,有消費者購買了一次性果味電子煙“奶茶杯”,但是部分人聲稱在使用后有不適現象,如胸悶氣短等。進而向商家索賠,這一現象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某電子煙店店主者表示,一位消費者在店內購買了總價1000多元的 “奶茶杯”電子煙。隔日,該消費者便攜帶消費憑證找上門來,聲稱抽完“奶茶杯”后出現身體不適,在聯系廠家無果后,認定店主出售三無產品,要求門店進行10倍賠償。該消費者稱,已拍下了門店的營業執照和煙草零售許可證,準備向當地相關部門舉報,店主最終只能以對方要求的金額私了。 【分析】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加強電子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禁止電子煙煙彈銷售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這也意味著水果味電子煙嚴禁銷售。上述“奶茶杯”等帶有多種風味的調味電子煙,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且生產方可能涉嫌無電子煙生產資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相關規定,違規生產和銷售果味“三無”電子煙的企業將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停止經營煙草制品批發零售業務,還會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不管是線下實體店還是網絡交易平臺,都不是法外之地。 此類行為已經違反我國《電子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將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