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是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是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煙草專賣工作是法治工作的一部分。煙草專賣工作是以法律作為根基,拓展延伸實施下去的。
諸葛亮曾告誡后主:“不可偏私,使內外異法也”。正所謂“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煙草專賣執法人員要增強法律意識、貫徹法律精神,理性的認識法律的約束作用。
經營行為要守法。經營的第一個關鍵元素,是聚焦于為顧客創造價值。經營的基本元素有四:顧客價值、合理成本、有效規模、具有人性關懷的盈利。經營是擴張性的,要積極進取,抓住機會,把商品推銷出去,獲得更多的利潤。經營模式有薄利多銷等很多方式,目的就是能夠把商品銷售出去。拉進關系促銷量等商事行為,也是專賣活動法律所限制的。但煙草經營行為受更多受法律限制,打假打私的專賣執法活動,不能存在不作為或者充當“和事佬”。
因此不能用經營的思維實施專賣執法工作。專賣活動向來以法律為基礎,法律無情、嚴苛嚴厲。用經營的思維搞專賣“以情代法”必然“以情亂法”;用經營的方式執行專賣專賣執法,就會忽略上層建筑和法律管制,在執法過程中與執法對象發生不正當利益關系很容易變成“保護傘”和“內鬼”。依法行政法治活動與時俱進,才能在煙草市場的大環境下實現公平公正,維護社會整體利益。
依法行政必須與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相適應,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專賣管理的新方法,實現專賣行政管理的最優效果,絕不能因主觀感情傾向而改變法律本意。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