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在特別的階段對特殊的商品薄利經營是一種手段,也是一種謀略,例如商店創業最初想多拉顧客賺點人氣,或是店慶有廠家做直銷活動時,還有就是對個別特殊的常規商品,這種商品每個店都有銷售,顧客也都知道其它店的銷售價格,而你銷售的較低,就會給人一種錯覺:可能你店所有的商品都比其它店低。于是有了人氣,也帶來了生財之道。但薄利多銷是金科玉律嗎,我只能持否定的態度。
先說高檔卷煙吧,黃鶴樓(硬珍品)廠家規定的零售價是40元/包,可是在經濟不發達的鄉下,因為有人侃價或殺價原因,結果有1家銷售了35元,顧客下次去另一家購煙又會進行一番大侃價,并言好多商店都是這么賣的。最后,店主們就都會隨波逐流跟風效仿,例如你賣35元,我也賣的起呀,為搶占市場,咱還多送一打火機,或是索性干脆就售34元。拼來拼去,最終兩敗俱傷。
開小店的顧客常對我說,哪家的飲料是多少錢,比我店又便宜了一元呢。好吧,既然你賣得起,就咱也是做批發的,進貨數量、渠道和價格都差不多,那就拼了吧。反正,咱即便是這種商品不賺錢,也能賺到其它商品的錢。所以薄利無益,殺價無用,顧客想在我店購物是看中了我的服務和信譽。至于價格,你今天給他們少了一元,明天給他們讓了一角,顧客都會告訴我的。因為最初,我在拉攏顧客時,也利用了薄利多銷的策略,他們當時也在我店消費了,可是后來還是將我給他的價格又原原本本的告訴了另外的商店。因此,薄利多銷、相互殺價毫無意義。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