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每日甘肅網報道 近日,蘭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新建區工商所在轄區范圍內啟動商品濫用“特供”“專供”標識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清理整頓行動重點整治包括: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飲料、香煙、水果、大米等日用消費品及上述商品的生產經營者;大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零售市場、煙酒銷售店、賓館飯店等銷售場所。該工商所將集中清理假借“特供”“專供”或類似名義推銷商品、服務,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利用與國家機關有密切關聯的特定地點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的名稱,及利用國宴、國賓等內容宣傳“特供”“專供”、“專用”或類似內容;含有“特供”“專供”等類似內容的假冒偽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偽造或冒用質量標志、偽造產地的商品;含有“特供”“專供”等其他已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內容等。
《廣告法》明文規定廣告中禁止使用國家機關的名義,但市場上“專供”產品還是層出不窮,究其原因,“專供”產品就是利用“國家機關”這一概念打了擦邊球。蘭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新建區工商所負責人表示,消費者在看到這類廣告時,很容易聯想到國家機關,并認為廠家與國家機關有合作,產品質量一定值得信賴。因此,“專供”產品吸引了更多的消費者放心購買,生產者和經營者獲得了更多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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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