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近日,陜西省蒲城縣局就嚴禁向中小學生售賣卷煙一事與校園周邊零售戶簽訂承諾。嚴禁向中小學生售賣卷煙,如發現有此行為,立即取消經營資格。在中小學校校園內部及門口100米以內的地域,辦理延續半年至一年期限,并告知盡快搬遷,如不搬遷到期不予延續。
根據《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蒲城縣煙草專賣局制定了《蒲城縣2014年煙卷零網點合理布局規定》。規定指出,在中小學校校園內部及門口100米以內的地域,煙草專賣局不予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中小學校包括:(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職業高中、技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等。
根據歷史遺留問題,該局給在校園內部及門口100米以內的從事煙草零售經營業務的零售戶,辦理延續半年至一年期限,并告知盡快搬遷。(在經營期間嚴禁向中小學生售賣卷煙,如發現有此行為,立即取消經營資格)到期拒不搬遷者,該縣局根據《煙草專賣法》將采取零售許可證到期后不予繼續延續的決定。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