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和訊報道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青少年吸煙已不是一件新鮮事,對此,家長、學校多少有些無能為力。5月1日起青海省《西寧市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一邊是控制吸煙,一邊是青少年吸煙,難免讓人唏噓。難道只能任由青少年吸煙?只能任由青少年在吸煙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嗎?只能任由商店向青少年出售香煙嗎?
家長:絕大多數反對孩子吸煙
在西海都市報4月13日《關于青少年吸煙的調查問卷》中,接受調查的100名中學生中有31.6%的父母都不吸煙,65.3%的父母有一方吸煙,雙方都吸煙的占3.1%。而一提到學生吸煙,許多家長紛紛搖起了頭。
一位家長說,他本身不吸煙,他也不允許孩子吸煙。他認為,家庭教育非常關鍵,家長首先要起到榜樣作用。還有家長說,他能理解青春期的叛逆心理,但釋放情緒、緩解壓力的方式有很多種,吸煙不應成為成長的一種標志,也不應成為展現自我的一種“范兒”。采訪中,絕大多數家長反對學生吸煙,甚至有吸煙的家長表示,愿意與孩子一起戒煙。
然而,如某商店老板所言,有家長主動為孩子購買香煙。“每個星期,我爸都會在我書包里放三四包煙,最多的一次是高二暑假,買了三條煙放在我包里。”省城一中學高三女生告訴記者,她有近四年的煙齡,第一次抽煙是因為父母鬧離婚,她的學習成績一下子從年級前幾名跌落到全班倒數第六名,“家庭壓力和學習壓力讓我透不過氣,當時我非常自閉。”
對此,她父親的解釋是,知道女兒逆反心理嚴重,也知道她在吸煙,卻又買不起好煙,與其讓她吸劣質煙,不如主動定期為她購買香煙,“等她自己想通了或者覺得沒意思了,自然就戒煙了。”至于什么時候戒煙,這名女生回答:“等熬過高考吧!”
教育局人士:這是全社會的責任
西寧市有多少青少年吸煙?西寧市教育局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處相關人員表示,的確存在學生吸煙的現象,但沒有開展過類似調查,不掌握具體數字,因為調查有難度。
這位相關人員說,青少年禁煙只能以宣傳教育為主,即利用世界無煙日、新生入學等重要時間節點,利用課堂、講座、黨團活動等開展禁煙教育;利用公益廣告、廣播、課外讀物、LED屏幕等開展禁煙宣傳。他認為,青少年禁煙是全社會的責任—家庭、學校和社會。首先,家長盡量不要在孩子面前吸煙,若孩子吸煙,應立即采取適當的教育方式;其次,學校要通過健康教育課告知學生吸煙的危害,舉辦征文比賽、知識競賽等活動,營造良好的禁煙氛圍;再次,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和處罰力度,禁止商店向學生出售香煙。
學校:只能采取溫和的處理方式
過去,為避免學生們遭受“二手煙”毒害,很多學校都設立了吸煙室;如今,為打造“無煙校園”,吸煙室被取消了,老師們要吸煙只能走出校門。在一些學校的校門口,記者看到了“一吐為快”的老師們,站在馬路邊過煙癮。
而在校園里,關于青少年禁煙,一名中學副校長有些為難:“我們學校規定,學生吸煙要被開除,但僅僅因為吸煙就被開除又太嚴重了,不太好實施,有的孩子學習成績特別好,難道因為吸煙就要毀了他的前途嗎?”這名副校長說,吸煙不是犯罪,也不是道德問題,而是一種惡習,有的學生吸煙是出于“裝酷”“起范兒”的目的,有的是因為學習壓力大,禁煙的關鍵還在于家庭教育,家長要多與孩子溝通,及時解決孩子的心理問題。“青春期的學生情感脆弱、報復心理嚴重,如果采取強硬的態度,反而適得其反,只能采取溫和的處理方式。”
這位副校長講述,有一次,她在學校外看見兩名男生蹲在地上吸煙,背對著她,她叫他們的名字,他們假裝沒聽見。當然,她在校園里也遇到過吸煙的學生,盡管很生氣,她還是會平靜地告訴他們:“吸煙是一種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我希望不會再有第二次。”
愛衛辦: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罰款1萬元
其實,西寧早就將青少年禁煙納入學校日常教育中,并于每年的5月31日—世界戒煙日,在大中學校開展“拒吸第一支煙”簽名承諾活動。只是,光采取政府行政干預的手段,效果難以令人滿意,還需嚴格的法律保障。
5月1日起,《西寧市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上述內容將以法律的形式被確定下來。另外,據西寧市愛衛辦透露,《西寧市控制吸煙條例》還規定,學前教育機構、中小學、未成年人培訓機構等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教育或活動場所的室外區域,為孕婦、兒童提供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的室外區域,禁止吸煙。煙草制品銷售者應當在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制品”的明顯標志,煙草制品銷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對難以判斷其是否成年的,應當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件。若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相關部門將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一旦市民發現有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可撥打西寧市政府控煙監督投訴電話12345,或西寧市控煙辦監督投訴電話0971—6265951舉報。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