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中國甘肅網報道 近日,如果在蘭州禁煙場所吸煙直接開罰50元;不履行控煙責任的場所管理者和經營者將被處以2000—10000元罰款。記者了解到,甘肅省蘭州市人大常委會發布新修訂的《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將于2018年5月31日生效實施。
相比之前已經執行了4年的《條例》,新修正《條例》也根據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的執法實際,借鑒外地經驗,對法律責任部分進行了修改,刪除了“先警告,不聽勸告后再罰款”的前置條件。具體修訂條款為:“第二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相關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五十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以二百元罰款?!薄暗诙臈l違反本條例規定,對不履行控制吸煙責任的場所管理者和經營者,由相關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p>
據介紹,《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2014年1月1日頒布實施已四年。2016年1月1日起,按照《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細則》,蘭州全面取消限煙場所,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廣大市民控煙意識不斷加強。然而,在公共場所違規吸煙者仍不鮮見,在影響控煙作用持續有效推進的問題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對違法吸煙者先警告、拒不改正再罰款的規定難以起到應有的規制作用,存在執法成本較高、效能較低、力度不夠的問題。
蘭州市衛計委副主任齊彩虹表示,控煙現狀與法規的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對不受二手煙危害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如何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好控煙條例,切實推進依法控煙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需要全社會共同來打一場持久戰。此次對《條例》的修正,可以有效地降低執法成本,加大執法處罰的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懾力,將蘭州市控煙工作推進到一個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的嶄新時期,為廣大市民維護健康權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對減少和防止二手煙危害,保障公眾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