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道,美國密西西比州的一項新法案旨在將電子煙產品添加到該州15%的煙草稅規定中。
法案指出:“‘電子吸煙裝置’是指可用于向從該裝置吸入尼古丁的人輸送霧化尼古丁的任何裝置,包括但不限于電子煙、電子雪茄、電子煙斗或電子水煙。”
“電子吸煙裝置包括該裝置的任何部件、零件或附件,不論是否單獨出售,并包括在使用該裝置期間擬被霧化或蒸發的任何物質。單獨出售時,電子吸煙設備不包括任何電池或電池充電器。此外,電子煙裝置不包括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授權銷售的藥品、裝置或組合產品,因為這些術語在《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中有定義。”
密西西比州現行法律規定,雪茄、嚼咽和吸煙煙草以及除香煙以外的所有其他煙草制品應按制造商標價的15%征稅。這項法案納入了尼古丁電子輸送系統(ENDS)。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