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瑞士選民將就一項限制煙草廣告的動議進行投票。在成癮研究機構Addiction Switzerland總監格雷戈瓦·維托(Grégoire Vittoz)看來,現有煙草法規不足以有效保護青少年。
瑞士打擊煙癮方面的立法在歐洲屬最寬松之列,而成癮預防界希望收緊相關法律,以更好地保護青少年免于走上成癮之路。由多家健康和青年促進組織發起的這項公民動議名為《保護兒童和青少年免受煙草廣告侵襲》,將于2月13日交由選民定奪。
這個公民動議要求禁止對煙草制品進行“觸及兒童和青少年的廣告”,僅允許開展直接針對成年人的推廣,如雜志、傳單、精準推送的電子郵件,及面向成年人的線上內容。
議會與聯邦政府都認為動議走得太遠從而反對,并提出一項針對煙草制品的新法作為間接反提案。這項間接反提案限制性較弱,“同時考慮到各企業的需求”。可是對成癮研究機構Addiction Switzerland總監格雷戈瓦·維托來說,保護健康比追求經濟利益更重要。
瑞士資訊swissinfo.ch:這項反提案已經限制了煙草廣告,在公共建筑和公共交通工具上、體育場館內及體育賽事期間為煙草制品進行的廣告宣傳將被明文禁止。走得那么遠真的有必要嗎?
格雷戈瓦·維托:作為間接反提案的這項新法依然允許在常有年輕人出現的場所內投放煙草產品廣告,尤其是各種節慶活動、免費紙媒、互聯網及銷售點等。該法其實只是禁止不會對青少年產生效果的廣告,因此還是不能保障關鍵性問題得到解決。我們必須走得更遠。
政府和議會起草的條文將在全國范圍內禁止向18歲以下年輕人出售煙草制品,而各州直到現在都有不同的規定。這難道不是保護年輕人的有效舉措嗎?
任何措施都值得采納。新法聊勝于無,但它過于畏首畏尾。一方面,大家都認同煙草不應該是針對未成年人的產品;另一方面,許多廣告都直接將他們作為目標受眾。我們不能一面禁止青少年吸食煙草,一面又向他們做廣告。這樣做只會使問題惡化,鼓勵他們違抗禁令。
但禁止為合法產品做廣告,這難道不自相矛盾嗎?
這是個錯誤論據。按照這種推理,我們就得開始允許為所有藥品或武器做廣告。對于許多可能存在問題的合法產品,其廣告會受到高度監管。我們必須自問,煙草是不是一種無害或者有問題的產品。我覺得,一個每年在瑞士造成9500人死亡的產品確實造成了問題。我們不能僅僅依靠個人責任感,社會有責任保護年輕人,對有害產品做出監管。
經濟界認為廣告禁令是“對經濟自由的一種不可接受的侵犯”。把重點放在加強預防上豈不更明智嗎?
預防可以從兩個層面進行。世界衛生組織(WHO)認為,產品的法律框架是行動的最佳杠桿。廣告禁令是其中的一部分,但顯然這兩個層面必須相輔相成。我們也需要更好地教育年輕人,來做出自由和知情的選擇,但如果他們受到廣告的轟炸,那么這一措施的影響就會很小。
動議要求禁止煙草企業贊助面向年輕人的各類活動,這可能導致此類活動的收入減少。該舉措會不會危及受年輕人歡迎、已受疫情影響的這類活動?
幾年前我們為尼翁(Nyon)帕萊歐搖滾音樂節(Paléo Festival,瑞士規模最大的露天音樂節)算過一筆賬。煙草公司投入這一年度節日活動的贊助款,只讓入場券的票價便宜了兩瑞郎。兩瑞郎就為煙草制品提供了巨大的營銷平臺,這說得過去嗎?在我們看來,答案是否定的。我們寧可不在票價上省這兩瑞郎,也要避免讓我們的孩子暴露在尼古丁產品的大規模宣傳之下。
可是煙草業在瑞士雇傭著許多員工。如果煙草公司的收入減少,我們難道不應該擔心大裁員嗎?
總部設在瑞士的煙草業巨頭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尤其是以裁員相要挾。然而,瑞士只占這些公司全球市場的千分之一。如果該動議能使瑞士的煙草消費減少10%,那么煙草業只不過失去其在瑞士萬分之一的營業額。
這并不會導致這些企業全球總部的員工大量失業。還應注意的是,這些跨國公司不需要廣告禁令就能在需要時裁員,以美國香煙公司菲利普-莫里斯(Philipp Morris)為例,他們近年來已經宣布了幾波裁員。
如果該動議提出的煙草廣告禁令獲得通過,成癮預防界是否會像反對者所擔心的那樣,轉而針對酒精或糖類產品?
我們的動議談的是煙草,而不是其他東西。如果我們把煙草成癮視為可預防的非傳染性疾病,那么它無疑是當今瑞士的頭號健康問題。
帕特里克·埃珀龍(Patrick Eperon)負責協調反對動議的宣傳工作。在另一個采訪中,他解釋了他的理由(上一條消息)。
原文鏈接:
https://www.swissinfo.ch/chi/SWI/47224588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