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發布了一份法規草案,詳細規定了煙草制造商與進口商如何申請將產品列入該州的“無味煙草清單”(Unflavored Tobacco List,UTL)。這是加州全面禁止調味煙草銷售的重要配套措施,意味著只有被官方認定不含“特征性風味”的產品才能進入市場。
草案要求,申請人必須針對每個“品牌風格”(Brand Style)單獨提交在線申請,證明產品無任何特征性風味,放棄可能的主權豁免,同意接受加州法院管轄,并提供最大零售包裝的樣品。每款產品需繳納 300 美元申請費,提交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否則將面臨偽證處罰。按時提交的產品將被優先納入首批清單,該清單計劃于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發布。
擬定的草案主要內容如下:
適用范圍與目標
草案覆蓋所有煙草及尼古丁產品類別,包括卷煙、雪茄、加熱不燃燒產品、電子煙設備與煙油、無煙煙草制品、尼古丁袋等。
“無味煙草清單”將成為全州唯一的合法銷售名錄,零售商只能銷售清單上的產品。
特征性風味的判定
法案沒有列出特征性風味的詳細分類,但2Firsts發現,依據加州法律(CA Health & Safety Code § 104559.5 (2024)),“特征風味”是指普通消費者在消費煙草制品之前或消費過程中可辨別出的除煙草本身的味道或氣味以外的味道或氣味,包括但不限于與任何水果、巧克力、香草、蜂蜜、糖果、可可、甜點、酒精飲料、薄荷醇、薄荷、冬青、藥草或香料有關的味道或氣味,或者普通消費者在消費煙草制品過程中可辨別出的清涼感。
圖像、營銷用語等潛在暗示,例如水果圖案、甜品名稱等都可能被認定為違規。
申請流程與信息要求
申請需通過專用網站提交,并由“認證用戶”(Certifying User)完成法律聲明。
必須提供詳盡的產品數據:品牌名稱、子品牌、產品類別、包裝設計文件或高清照片、成分信息、尼古丁來源及濃度。
電子煙類產品需額外披露設備類型、是否含鋰離子電池及其容量,并說明煙油與設備的分離性(封閉式或開放式系統)。
所有產品需提交最大零售包裝的實物樣品,以便執法部門實地評估。
FDA 審批狀態與州級資格掛鉤
大多數新型煙草產品(尤其是電子煙)必須符合 FDA 的上市前審批(PMTA)、實質等同性(SE)或豁免流程。
草案設置過渡條款:在關鍵日期前上市并已向 FDA 提交申請且仍在審查中的產品可暫列入清單。
如果 FDA 審批被拒且未被撤銷、暫緩或法院推翻,該產品將從清單中移除。
變體(Variant)管理
配方相同、僅在包裝、數量、語言或促銷形式上有差異的版本可通過簡化的“Variant Form”申請。
對多包裝含電子設備的產品,必須提供設備型號、類型和電池信息,防止通過包裝組合規避監管。
時間表與費用
初始截止日期:2025 年 9 月 1 日或法規生效 45 天后(取較晚者)。
首批清單公布: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
申請費:每款產品 300 美元;變體 150 美元;年續費 150 美元。
每年 4 月 1–15 日必須續期,逾期可能在 6 月 30 日后被移除。
執法與移除機制
檢察長可在任何階段要求補充材料,包括消費者感官測試、市場營銷資料等。
若發現產品含有特征性風味、FDA 資格失效或信息虛假,將啟動移除程序并公開公告。
零售銷售未列入 UTL 的產品將面臨民事處罰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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