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劉某是一家便利店的老板,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今年端午節期間,他店里某個品牌卷煙賣斷了貨,為了不耽誤生意,情急之下他從同行的煙酒店以市場零售價格買來幾條,拿到自己店里銷售。
可誰知那天剛好碰上了煙草專賣執法人員上門例行檢查,執法人員將卷煙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并告知劉某,被先行登記保存的卷煙屬于非渠道卷煙。
對此,他雖積極配合了執法人員的工作,但仍心存疑問:都是從煙草公司進的貨,咋就非渠道進貨了,怎么就不能賣了呢?
為了讓更多零售客戶正確認識“非渠道進貨違法行為”,走出認識誤區,不再稀里糊涂被罰,今天就和小編來一起了解吧!
所謂非渠道進貨,是“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違法行為”的通俗叫法。
對這一違法行為,有的零售客戶不解其意或一知半解。
有人認為,從別人商店購進的卷煙是當地煙草公司供的貨,卷煙碼段也是本市的碼段,市內卷煙串碼銷售不能算非渠道進貨。
有人認為,自己卷煙不夠賣,才從別人商店借用幾條,等送貨后再給人家還煙,煙草局不該以非渠道進貨處罰客戶。
這些情況都是零售客戶對非渠道進貨違法行為認識的“誤區”,是不正確的想法。
非渠道進貨擾亂正常的經營秩序。卷煙零售客戶要認識到非渠道進貨的危害性,堅持從正規渠道進貨,相互監督,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經營秩序。
就卷煙零售客戶而言,就要做到從當地煙草公司進貨,不能從煙販子或其他零售客戶商店進貨。在經營過程中,不論規模大小、銷量高低,都應該做到“一店一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