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是特殊的專賣商品,受國家法律的嚴格管控。
無證販煙非但無法長久,還將為此付出慘痛代價。
近日,安徽省黃山市徽州區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經營罪案件,被告人胡某根、配偶潘某、兒子胡某彬均因非法經營罪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一百元;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一百元;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一百元。
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胡某根從浙江淳安、歙縣等地商店收購卷煙,并在無煙草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將卷煙銷售至浙江海寧某煙草雜貨店。期間,潘某多次協助胡某根收購卷煙和出售卷煙,并將支付寶賬號提供給胡某根收取煙款。
2021年4月,胡某彬得知父親胡某根倒賣卷煙之后,多次協助胡某根送煙到煙草雜貨店售賣,并將支付寶賬號提供給胡某根收取煙款。海寧煙草雜貨店老板共向胡某根、潘某、江某(該賬號實際使用者為胡某彬)三人支付寶賬號轉賬85次,共計225.5036萬元,其中涉案卷煙款221.2036萬元。胡某彬參與銷售的卷煙款89.2668萬元。
2021年8月,黃山市煙草專賣局徽州分局在徽州區巖寺鎮某小區一車庫查獲胡某根、潘某各類品牌卷煙712條。經安徽省煙草質量監督監測站鑒定,均為真品香煙,總價格10.4915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根、潘某、胡某彬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法院根據三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具有的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