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連鎖超市之間可以隨意調劑卷煙嗎?
案例如下:
近期,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在李某開的連鎖超市里,查獲了十幾條非本店條碼的卷煙,并對其作出了未在當地煙草批發企業購進卷煙的行政處罰。
經詢問調查,李某交代由于本店最近剛好缺貨,這批卷煙是從他經營的另一間連鎖超市里調劑過來的,而且兩家超市都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李某認為這些煙都是自己經營超市所訂購的卷煙,不存在違法行為。
分析: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連鎖經營企業在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時,應當由各個分店分別向所在地煙草專賣局提出申請。
其次,根據《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因此,李某的兩家連鎖超市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是分別由各個分店單獨領取的,各家店中銷售的卷煙應當由各個分店分別向當地的煙草公司進貨,而且購入的卷煙只能在各個分店自行銷售,不得在其他地方銷售。李某的這種行為構成了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行為。
案例二:此種情形,許可證不能直接變更
案例如下:
柳某經營一煙酒超市,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其工商營業執照上注明的組成形式是“個人經營”。近日,柳某因病去世,其妻子打算繼續使用他名下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賣煙,請問這樣做是否可行?
分析:
不可行。以上情況需要重新辦理許可證。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核定的經營主體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發證機關應當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證。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持證人在家庭成員間變化的,可以申請變更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因此,柳某的工商營業執照的組成形式是個人經營,不是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即使是伴侶接手店鋪屬于經營主體發生變化,也需要重新辦理許可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