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肺移植和健康科普專家陳靜瑜提交了一份建議,將塵封數年的一件公共議題又拿到臺面上——國家“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遲遲未能出臺。
陳靜瑜回顧道,2014年,國務院法制辦將上述條例(送審稿)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然而,這項法規的后續版本作了較大修改,從“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放寬為“將工作場所的禁煙區域限定在共用區域,允許餐飲場所、娛樂場所、住宿場所、機場航站樓等4類室內公共場所設置吸煙區域。”更讓陳靜瑜無法理解的是,盡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青島等20多個城市陸續出臺了地方控煙相關法規,但國家層面的法規拖了6年多,至今未能出臺。
國家層面控煙法規的長期缺席引發一系列后果:一是“二手煙”嚴重影響健康。陳靜瑜強調,科學研究標明,100%無煙環境之外的任何方針,包括通風、空氣過濾、指定吸煙區,都一再被證明是無效的,而且煙草煙霧中至少含有69種致癌物。二是部分吸煙者對控煙規定置若罔聞。筆者在北京、杭州等地的中餐廳、燒烤店里,不時能看到多名吸煙者在餐桌、卡座聚眾吸煙,面對明顯的空氣中異味以及呼吸道的不適感,服務員擔心惹惱顧客而不愿多管閑事,筆者出面勸阻還要被翻白眼、說閑話。三是地方法規缺乏國家法規的權威性和威懾力。多地缺乏其他行政處罰、信用懲戒等配套措施,再加上很多市民不熟悉舉報電話、監督人員趕到現場取證困難、媒體持續曝光和多部門聯合執法更是少見,地方法規難以倒逼吸煙人群更加遵紀守法。
公正地說,過去20年來,在一代代衛生官員與醫生、學者的接續推動下,我國控煙運動取得了長足進步。健康影響的警示字眼印上了香煙包裝,廣播電視禁止播放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包括所謂“公益形象廣告”),高鐵車廂、樓堂館所等重點公共場所全面禁煙。2016年,《“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專門設立了控煙目標:到2030年,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降低到20%。同時,要運用價格、稅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煙成效。
工業革命以來,煙草化身資本主義國家中產階級的身份象征,煙草廣告誕生許多創意營銷的“金句”。煙草工商業以“公民自由權”“貿易自由權”之名阻撓國會控煙立法。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的專家們與煙草利益集團收買的“御用專家”圍繞“吸煙是否是肺癌元兇”展開學術論戰。發達國家的控煙運動經驗教訓表明,在煙草工商業的強大利益集團面前,不能依賴個人英雄主義的一腔孤勇,也不能僅憑運動式執法的短期效應,而需要長期的、基礎性的制度建設,以走出控煙運動“進兩步,退一步”的艱難處境。
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2803億元,同比增長6.2%,上繳財政總額12037億元,增長2.3%,這兩個數字都創下歷史新高。在肯定煙草行業對國家和地方財政作出重大貢獻的同時,我們也要正視青少年、女性吸煙群體增多,電子煙攜金融資本快速發展,及其對國民健康造成的風險和損失。為避免煙草工商業阻撓、限制、破壞國家控煙行動,筆者鄭重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將國家健康影響評價評估的“第一槍”瞄準煙草工商業。作為一項中長期國家戰略,2016年,《“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提出,全面建立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系統評估各項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重大工程項目對健康的影響,健全監督機制。建議在國家層面,圍繞煙草工商業的產業政策、“十四五”產業發展規劃對國民健康的影響,由公共衛生學界進行獨立第三方的專業評估,特別是探索設立煙草工業健康凈值(工業增加值-健康損失)的指標,絕不能讓煙草工商業以“大而不能倒”的姿態綁架控煙方面的規劃、立法、政策。
二是在部分省市,煙草工商業是當地的GDP大戶、納稅大戶、就業大戶。當前,新冠疫情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各地在“六穩”“六保”的政策要求下,個別基層官員忌憚于當地經濟發展指標,往往對控煙運動持消極被動甚至主動喊停的立場;而作為國有企業的部分煙草生產企業、專營公司負責人缺乏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的大局觀,只想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建議扭住“關鍵少數”的“指揮棒”,完善地方領導干部履職機制,將其考核評價與健康宣教行動(特別控煙研究與宣傳)掛鉤;對控煙行動施加不當影響者應當在干部任免上被“一票否決”。
三是跳出部門立法,加速國家層面控煙立法出臺。建議借鑒我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立法經驗,將“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從原國務院法制辦上升為全國人大法工委,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直接主導立法進程,減少個別部門、利益團體的不當阻力。
(作者系價值醫療顧問專家委員會秘書長、“健康智薈”學術思想平臺總編輯)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