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1 日晚上,深圳今年首場控煙車輪戰第 2 場于羅湖區鳳凰路美食街打響。在當晚的督查行動中,執法人員對 2 家餐廳給予警告,對 1 名違法吸煙的市民處罰 50 元。行動中記者發現,大多數商家都能夠通過張貼禁煙標識和口頭勸說等方式來勸阻煙民,但勸阻力度不夠。此外,也有商家誤以為室外帶頂棚的走廊不是控煙區域,甚至 " 貼心 " 地放置了煙灰缸。
當晚 7 點,執法人員來到羅湖區鳳凰路沿街餐飲場所展開控煙執法督察行動。在一家港式茶餐廳,禁煙標識張貼得很多,但在走廊通風處,執法人員發現一個小伙子正戴著耳機一邊吸煙一邊打游戲。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他說商家允許吸煙,說完繼續埋頭打游戲。
在旁邊的一張桌子上,集中擺放了六個煙灰缸,負責人表示,不清楚走廊不可以吸煙。執法人員解釋,根據《控煙條例》第十條規定,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吸煙的地點雖然是在走廊,但是走廊上方有頂棚,也算控煙區域。對此,執法人員當場出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予以警告并責令其改正。如逾期不改的,則將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在一家燒烤店,一位中年人正在吞云吐霧,看到執法人員卻反問:" 為什么不能吸煙?什么是室內?什么是室外?" 執法人員當場出具責令改正通知書,對餐廳給予警告處罰,對吸煙者開出了 50 元的罰單。
另外,在當晚執法行動中,記者發現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普遍對控煙條例的細節理解或落實得不夠到位。比如說禁煙標識問題,普通存在禁煙標識數量不夠和未更換新版標識的問題。新版《控煙條例》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管理,因此新版的禁煙標識上也強調 " 含電子煙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羅湖監管局黃貝所副所長蔡慶貴表示,在當晚的控煙執法中,大多數商家都能落實控煙要求,在顯眼的位置設置禁煙標識,對消費者的吸煙行為能及時發現和勸阻,吸煙的消費者也是少數。但不足之處在于,有商家在走廊通風的區域放置煙灰缸。接下來,將要求商家進行整改,加強餐飲服務場所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控煙意識,切實保障公眾的健康。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