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4 日晚上,今年深圳首場車輪戰第 4 場于南山區蛇口太子路片區打響。在當晚的執法行動中,被抓現行的吸煙行為大多發生在餐廳的包房內,執法人員共開出 2 張罰單,對兩位煙民分別罰款 50 元。記者發現,不少煙民雖然已經知道深圳在控煙,但誤以為包房是個較為封閉的空間,在包房內吸煙對他人不造成危害,商家在勸阻時頗有壓力。
當晚 7 點 20 分左右,執法人員來到太子路片區展開控煙執法督察行動。在一家粵式餐廳,執法人員走進一間包房內,一位紅衣男子手里正夾了根煙,抬頭看見執法人員進來,趕緊掐滅煙頭。問及是否知道深圳推行《控煙條例》,該煙民簡單地回答:" 了解 ",不愿多說。
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擺放著一個色澤鮮亮的藍黑色煙灰缸。據《控煙條例》第十條規定,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當執法人員詢問餐廳為什么提供煙灰缸時,負責人回答煙灰缸 " 只是裝飾品 "。而在另一個無人的包間,桌子上同樣擺放了一個煙灰缸,里面還有煙灰的痕跡。
隨后,執法人員來到三樓一家羊蝎子火鍋店,當執法人員推開一間包房的門時,煙味撲鼻而來。五六位客人圍坐一桌,其中一位正在吞云吐霧。看見執法人員,他急忙抬起胳膊擋住面孔。
餐廳的一位管理人員表示,大廳是開放式的,有無吸煙一目了然,但包間環境相對密閉,客人也不會時時刻刻讓服務人員進包間,難以及時發現吸煙的行為。即便發現了進行勸阻,也需要客人的配合。
根據《控煙條例》,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場所工作人員應當要求其熄滅或者停止使用煙草制品;不熄滅或者不停止使用的,應當勸其離開;不服從勸阻且不離開該場所的,應當向有關部門報告。管理人員承諾,以后再來客人時,會第一時間提醒禁煙。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招商執法隊中隊長江富強總結表示,當晚走訪的 3 家餐飲單位中,有 2 家的包房中存在客人吸煙的行為,已進行了罰款的處罰。商家的店員進行勸阻時存在困難和壓力,如果勸阻不成,可以撥打 12345 向有關部門報告。此外,針對商家標識不齊或提供煙灰缸的行為,接下來會加大執法力度。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