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民法典生效后全國首例“無煙列車”公益訴訟有了調解結果。“按照調解協議,鐵路北京局、鐵路蘭州局、鐵路總公司三被告在涉案列車上的吸煙區及吸煙裝置將全面取消。”
雖然“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已經印在了每個煙盒上,但是由于沒有強制效力,對于煙民的約束力有限。同樣,盡管二手煙的危害很大,令人厭惡,可是在缺乏強有力限制的情況下,在一些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還是隨處可見有人吞云吐霧。
以公共交通工具為例,如今,高鐵動車已經“全列禁煙”,但普速“綠皮車”上,還是在車廂連接處設置有所謂的吸煙區和煙灰缸等裝置,對吸煙行為的管控相比高鐵要松懈不少。
公共場合吸煙,絕不只是“吸自己的煙,毒自己的肺”那么簡單,他們呼出的二手煙,還會影響和危害到他人,理當加以限制。今年1月份,公益組織中國綠發會代表普速列車乘客,就K41/K42次和Y535/Y536次列車上的煙草污染問題,對相關鐵路企業提起了環境侵權公益訴訟并獲法院正式立案,從而開啟了民法典施行之后列車控煙訴訟維權的先河。
中國綠發會在起訴稱,普通客運列車時常遇吸煙者在列車吸煙區、車廂接頭處隨意吸煙,無人管理,導致空氣質量極差。
普速列車上的吸煙問題,不止讓人感到不適,而且確實嚴重污染車內空氣環境,危及他人身體健康。鐵路運營企業對列車內的吸煙污染問題負有法定的監管責任和義務。正是由于他們在普速列車上設置吸煙區,允許在列車內吸煙并放任管理,這才造成列車內空氣質量嚴重污染,因此理應承擔環境侵權的法律責任。
現在,經法院調解,被告方面同意取消上述兩列車上的吸煙區并拆除煙灰盒等吸煙裝置,還將進行控制吸煙提示,加強控制吸煙的宣傳。這一調解結果也彰顯了司法對于強化公共場所控煙,保護公民“拒煙權”的支持態度,具有很強的典型意義。
不過,也應看到,這一調解結果還有不小的局限性。它只是要求在涉案兩列列車上取消吸煙區,同時也只是要求鐵路方面加強控煙提示。我們期待,能夠早日取消全部普速列車上的吸煙區并落實全面禁煙規定而不僅僅只是提醒。這需要“鐵老大”主動履行控煙社會責任,積極打造“無煙列車”與“無煙車站”和“無煙站臺”,將全國所有鐵路區域建成禁煙示范區,而不是等他人來告。更需要制定出臺更為嚴格的強制控煙法規,使人們在外能夠自由呼吸,不再受二手煙之困。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