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甘肅蘭州七里河區煙草專賣局在該轄區開出一張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罰單。
7月2日下午19時30分,七里河區煙草專賣局根據掌握的信息線索,聯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七里河區敦煌路108號門口的夜市攤點查獲了一起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案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依法對該經營戶做出沒收違法所得5元,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七里河區煙草專賣局副局長王鵬介紹,當前有部分中小學生和未成年人由于“獵奇”或追求“新潮”吸食電子煙,而由于未成年人身體各方面尚未發育成熟,吸食電子煙將給自我身心造成嚴重危害。據介紹,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的規定,依法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按照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工作部署,以及省市煙草專賣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安排,七里河區煙草專賣局聯合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工作檢察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落實監管職責,對轄區內電子煙經營戶進行調查摸底、登記建檔,并積極聯合開展了“讓青少年遠離傳統煙草產品和電子煙——保護無煙青春 呵護祖國未來”為主題的集中宣傳活動和聯合專項整治行動。七里河區煙草專賣局開出我省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部門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罰單,打響了全省保護“無煙青春”的第一槍。
七里河區煙草專賣局將以新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契機,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履職盡責,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同時,在此呼吁廣大社會各界人士對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和電子煙的違法行為積極進行監督、舉報,共同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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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