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期,不少家長反映市內大型商場、步行街等中小學生聚集區域,電子煙商家存在向未成年出售電子煙行為。近期,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煙草專賣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開展“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整治行動”。
7月19日,臨沂市蘭山區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在市內某大型商場電子煙專賣店發現購買電子煙產品的消費者疑似未成年人,執法人員隨即亮明身份對消費者進行詢問,在確定該消費者年齡未滿十八周歲后,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提取了相關證據。
經查,該店在難以判明消費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未要求消費者出示身份證件,導致電子煙產品出售給未成年人,構成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臨沂市蘭山區煙草專賣局對該店作出“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電子煙銷售商家負責人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這是臨沂市首例向未成年出售電子煙產品的行政處罰案件。
借此案件,臨沂市蘭山區煙草專賣局特別提醒:目前我國還沒有正式頒布電子煙的國家標準,市場上在售的各類電子煙產品,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等方面隨意性較強,電子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部分產品可能存在煙油泄露、劣質電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質量安全隱患。此外,大部分電子煙的核心消費成分是經提純的煙堿即尼古丁,尼古丁屬于劇毒化學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型,吸入此類霧化物會對肺部功能產生不良影響,使用不當還可能導致煙堿中毒等多種安全風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