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河南濮陽清豐縣煙草專賣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城關鎮朝陽路中段某電子煙專賣店作出限期整改、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這是濮陽市開出的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罰單。
根據前期群眾反映線索,7月30日,清豐縣煙草市場綜合治理辦公室組織市場監督管理、煙草專賣等部門,聯合開展電子煙市場專項檢查。現場發現兩名未成年人正在城關鎮朝陽路中段某電子煙專賣店內購買電子煙,該店員對店內張貼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的警示語視若無睹,且未登記銷售記錄。兩名未成年人使用微信掃碼支付的方式向該店購買電子煙煙桿1支、煙彈1枚。
鑒于當事人涉嫌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產品,清豐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依法依規詢問了店主、店員及在監護人陪同下購買電子煙產品的未成年人,調取了未成年人身份證明、購買產品和雙方微信交易記錄等相關證據。目前,該案已調查終結,清豐縣煙草專賣局依法沒收某電子煙專賣店違法所得143元,并罰款1000元。
今年以來,濮陽市市充分發揮煙草市場綜合治理工作機制作用,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契機,全力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7月15日,市煙草專賣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濮陽市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全面從嚴監管電子煙經營行為,防范電子煙市場亂象“死灰復燃”。目前,專項行動正在持續進行中。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