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重慶市涪陵區一電子煙專營店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97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這是重慶市開出的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行政處罰單。
今年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生效后,重慶市煙草專賣局與有關部門成立全市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聯合行動小組,聯合出臺實施方案,并召開“守護成長”專項行動布置電視電話會,進一步明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職責。
各區縣認真貫徹落實“守護成長”專項行動各項部署安排,其中,涪陵區成立了聯合治理小組,煙草、檢察院及社會工作服務等部門派專人參與,對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等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檢查、專項治理。
日前,在專項檢查中,涪陵區聯合治理小組人員收到群眾舉報,稱轄區某商圈內電子煙專營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情況。聯合治理小組對該情況高度重視,組織煙草等部門立即前往該電子煙專營店調查取證。
經調查,發現商家未履行對電子煙購買者的身份查驗義務,并現場查獲其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1套。商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被責令整改、沒收違法所得,并被罰款1000元。在處罰違法商家的同時,各執法機關人員與社工人員還共同對購買電子煙的未成年人開展了教育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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