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煙草專賣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的意見》。
據悉,這是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出臺的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的規定。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尤其關注煙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煙草制品不僅會損害未成年人的身體器官,也會阻礙其精神和智力發育,更會對未成年人價值觀的形成產生負面影響。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于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卷煙、電子煙侵害,依法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煙草專賣局共同研究,聯合制定了該意見。
《意見》規定,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職責,督促煙草專賣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機關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可以優先通過磋商方式辦理公益訴訟案件,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通過制發檢察建議、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督促煙草專賣管理部門主動履職糾錯,確保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得到及時有效維護。
《意見》要求,煙草專賣管理部門認真履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煙草專賣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落實校園周邊不得設置煙草制品零售點要求,將校園周邊違法經營煙草制品作為市場監管重點;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整改落實《檢察建議書》內容,主動接受檢察監督;積極支持公益訴訟工作,深入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和公益訴訟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強化源頭治理,依法參加公益訴訟庭審活動,嚴格執行生效判決,及時糾正違法行政行為。
《意見》明確,加強檢察機關與煙草專賣管理部門的協作配合。共同建立聯席會議、公益訴訟磋商、聯合治理、情況通報、培訓宣傳等五項聯合機制,推動檢察監督、執法監管、社會監督形成合力,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標準、更有效的舉措,切斷未成年人獲取煙草制品途徑,促進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