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校園周邊煙草制品銷售市場,努力讓未成年學子免受煙草制品的侵害,繼對市直屬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銷售煙草制品情況開展調查走訪、全面摸排等工作之后,9月1日,秋季開學的首日,廣東省陽江市人民檢察院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煙草專賣局召開公益訴訟訴前磋商會議,共同守護未成年學子無煙凈土。這也標志著,全市首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訴前磋商程序正式啟動。
磋商會上,陽江市檢察院岑曉紅副檢察長介紹了檢察機關職能和公益訴訟制度,就查明的校園周邊不規范銷售煙草制品的事實、案件證據、法律適用等情況,向參會人員作了通報,并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煙草專賣局提出履職建議:一是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規范煙草專賣零售活動;二是增強轄區內向未成年人禁煙的保護力度;三是加大對未成年人禁煙等保護方面的法律宣傳。
陽江市煙草專賣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市檢察院查明的事實表示確認,對市檢察院履職建議表示接受,承諾將強化部門間的協作配合,持續加大對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煙草制品零售行為的檢查力度和宣傳引導,并制定可行性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嚴格監管執法。
此次磋商會議是《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公布實施以來,市檢察院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具體實踐,有利于增強檢察機關與各行政部門的溝通交流,增進共識,形成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的合力,實現多贏共贏的局面。下一步,市檢察院將對市煙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磋商后的履職情況進行跟進監督,持續督促行政機關履職到位并形成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未成年人保護的自覺性、積極性,努力形成多方參與、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攜手共筑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墻”,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一片純凈藍天。
相關法律知識:
《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第七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的,應當在七日內將《立案決定書》送達行政機關,并可以就其是否存在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整改方案等事項進行磋商。磋商可以采取召開磋商座談會、向行政機關發送事實確認書等方式進行,并形成會議記錄或者紀要等書面材料。”
行政公益訴訟磋商程序是指在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中,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就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公共利益可能受損事實等交換意見的程序。磋商后,行政機關積極履職,公益得到有效保護的,檢察機關作出終結審查決定。如公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案件則進入制發檢察建議階段。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