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貴陽市觀山湖區煙草專賣局開出貴陽市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罰單。
據了解,2月21日,貴陽市觀山湖區煙草專賣局接到舉報稱,某店有涉嫌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行為,該局迅速會同區檢察院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展開了調查。經查實,該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和煙具的違法行為,并承認向未成年人王某(12歲)銷售電子煙彈和煙具時并未核驗其年齡。
根據查實情況,貴陽市觀山湖區煙草專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該店負責人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8000元。
貴陽市觀山湖區煙草專賣局提醒,當前正值貴州省開展打擊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期間,該局與區檢察院、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門加強聯系協作,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督促電子煙經營者嚴格落實警示標志、年齡核驗機制,堅決杜絕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在全轄區形成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強大屏障,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社會環境,切實守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