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努力構建保護未成年人成長的健康屏障,按照省公安廳和省煙草專賣局等部門統一部署,甘肅省隴南公安、煙草等部門聯合印發《開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嚴厲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專項工作通知》,部署開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嚴厲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專項工作。
近日,根據獲取的線索,在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和煙草專賣局指導下,成縣公安、煙草等部門依法對一條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線索進行核查。經查,2022年3月12日,杜某某在成縣城關鎮經營的門市部,在未核驗購買者年齡情況下,向一未成年人出售“柚子”品牌電子煙煙彈、煙具兩套,其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成縣煙草專賣局依法開出全市首張向未成人銷售電子煙罰單,對杜某某予以1000元的行政罰款處理。
下一步,隴南市公安、煙草專賣等部門將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完善宣傳教育、線索摸排和深化執法協作機制,積極引導青少年遠離電子煙危害,嚴厲打擊各類涉電子煙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