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煙草專賣局對轄區內某商店開出云南省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的罰單,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14元、并處以人民幣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據悉,這也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云南省近年來首例因商家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而被處罰的案件。
日前,西山區煙草專賣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西山區某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煙的行為。在接到舉報后,西山區煙草專賣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組織成立專項行動小組,對該商店立案調查,執法人員依法收集了相關證據材料,形成環環相扣的證據鏈條,證實該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的違法事實。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條款規定作出了如上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于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日繳納了罰款,并表示今后將引以為戒,自覺守法經營,堅決杜絕此類違法行為。
一直以來,西山區煙草專賣局結合專賣稽查執法部門職能,圍繞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工作核心,認真履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積極開展與未成年人保護相關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努力營造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下一步,西山區煙草專賣局將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國家煙草專賣局等四部委“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嚴厲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的工作要求,力爭在專項工作期間取得成效。同時,持續開展“守護成長”專項行動,堅持“宣傳教育到位、預防保護到位、查處監管到位”工作目標,“以案釋法”強宣傳,普及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引導轄區零售戶自覺做到守法經營;強化聯動協作機制建設,持續加強與區人民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教育局等部門的密切協作,重拳整治校園周邊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及電子煙行為,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推動監管常態化、長效化,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