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準明確規定電子煙不能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并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煙堿”,即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那么目前市面上水果味電子煙的銷售情況怎么樣呢?
記者在位于深圳市福田區的幾家電子煙品牌線下店采訪時。一家門店的店員明確告訴記者,從10月1日起,他們將不再被允許出售水果口味電子煙。
深圳某電子煙店店員:電子煙如果還有水果味,可以讓你賣到9月底,沒有庫存的話5月就不給賣了。
長期以來,水果口味電子煙備受消費者青睞,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水果味電子煙禁售的消息發布后,不少消費者甚至店員都開始囤貨。雖然目前需求較為旺盛,但許多線下品牌電子煙門店,還沒有出現漲價現象。
據了解,目前水果味電子煙進貨已經明顯不如之前容易,按照規定,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的《電子煙管理辦法》施行之日也就是今年5月1日起,電子煙零售店鋪將不能再進貨水果口味電子煙。
《電子煙管理辦法》5月1日起開始施行,而從5月1日至新“國標”開始實施的10月1日這期間,被稱為“過渡期”,可以用來解決即將被禁售口味電子煙的庫存問題。業內人士介紹,電子煙不管是從生產物流還是從零售端,流轉速度都非常快,新規落地過程中的“過渡期”內,這些庫存基本上都能得到消化 。
中國職工技術協會電子煙課題組組長郭曉漁:從我們之前電子煙新政的草案到新政的發布,再到產品標準的發布,目前我們可以了解到,零售端的社會庫存正在消化,而且有些地方很多的庫存已經消化完了。我們相信在這個政策頒布,包括標準正式實施的時候 ,社會庫存的問題是可以有一個良好的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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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口味被禁,電子煙迎來最強監管
電子煙是一種“模仿卷煙的電子產品”,上市后因其時尚的外形、豐富的口味等迅速流行,特別是受到了年輕人的青睞。但今后電子煙可能不再“香”了。近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將被禁止銷售。此外,《辦法》還對電子煙生產、銷售、運輸等方面作出了相關規定。
今后,在哪里還能買到電子煙?電子煙的質量如何得到保障?對未成年人接觸電子煙有何監管措施?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部分法官和律師。
將設立全國統一交易管理平臺
《辦法》出臺后,很多電子煙消費者都在關心:“還能買到電子煙嗎?在哪里能買到電子煙?誰能售賣?”
《辦法》提出,“對電子煙生產、批發和零售主體實行許可證管理,電子煙許可證管理不新設行政許可種類,僅在煙草專賣生產、批發和零售許可證的許可范圍中增加相應條目。”這意味著,只要經營主體具備相應條件,取得相應許可,電子煙就能進入零售渠道。
但是,購買電子煙的場所以及電子煙的口味可能都會有所改變。
電子煙將有全國統一交易管理平臺。交易管理平臺上線運行后,取得煙草專賣相關許可證的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市場主體,通過技術審評的電子煙產品等,均應在平臺上進行交易。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煙草專賣相關許可證的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市場主體,將逐步在平臺上進行交易。
在電子煙的口味方面,與普通香煙不同,電子煙可以通過添加香精、煙油等成分生產不同口味的產品。元氣薄荷、冰鎮西瓜、桃氣烏龍……電子煙因其口味多樣而吸引了不少年輕人嘗試,還有博主在互聯網上發布口味測評。
而《辦法》明確,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對此,多個電子煙品牌已作出回應,表示積極落實監管要求,并宣布在國內市場將停產水果等口味產品。
此外,對于消費者所關心的能否在公共場合吸食電子煙的問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陳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辦法》對于有關公共場合的控煙規定是否適用于電子煙產品未作出明確規定。
“但從控煙條例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來看,為了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維護公眾健康權益,創造良好公共環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電子煙作為新型煙草制品,應當與傳統煙草制品進行同質化管理為宜。”陳丹說。
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電子煙產品的質量無疑是消費者關注的重點之一。
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2月,中國存續電子煙企業共計174399家。由于存在監管空白,電子煙產業長期無序發展,生產標準基本都由行業或者企業自行制定,缺乏統一規范,產品質量參差不齊。
盈科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張鶯瓊告訴記者,不合規的電子煙主要表現為尼古丁含量超標、煙草口味外的調味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等,若消費者購買不合格的電子煙產品,勢必危害自身健康。
在嚴格管控質量方面,《辦法》要求,對電子煙產品質量進行全程管理,建立電子煙產品技術審評和跟蹤追溯機制。技術審評將為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提供必要保障。
“電子煙產品應當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對于《辦法》的這一要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公布了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將于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標準對電子煙的設計、原材料使用、組建、技術要求等多方面作出規定,從源頭上規范電子煙產品質量。
那么標準出臺后,如何將強力監管落到實處?記者了解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將督促各類電子煙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業務,依法查處違反過渡期有關政策要求的行為。
張鶯瓊表示,消費者發現生產銷售偽劣電子煙產品、通過信息網絡銷售電子煙等有關違法行為的,可以撥打12313煙草市場監管服務熱線,或通過各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政府網站公布的舉報渠道提供違法行為線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核實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電子煙產品質量將受到嚴格管控,產品質量風險減少,但吸食電子煙同吸傳統香煙一樣影響身體健康。有專家指出,電子煙不僅無助于戒煙,還可能形成“入門效應”,使本不吸煙的人產生尼古丁依賴進而成為吸煙者。而青少年是首當其沖的受害者。
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危害
國家衛健委發布《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公布了電子煙的危害。數據顯示,我國使用電子煙的人數約為1035萬,其中年輕人使用比例相對較高,且15至24歲年齡組為最高。報告同時指出,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后成為卷煙使用者的概率是從不使用電子煙者的2.21倍。
陳丹認為,電子煙外形時尚感、口感舒適度等因素可能使未成年人吸煙群體大大增加,在電子煙無法滿足吸食需求的情況下,未成年人極易成為傳統煙草制品的吸食者,從而對其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長造成嚴重危害。
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電子煙納入監管。同年6月18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將電子煙經營監管納入主要任務。
《辦法》也對涉未成年人情況作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等,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危害。
雖然國家已明文規定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但電子煙仍悄悄在未成年人群體滲透,潛藏風險值得警惕。
對此,陳丹告訴記者:“對于未成年人的控煙工作,除了加強對電子煙產品的生產、銷售的源頭管控外,還應當堅持開展由多部門聯合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專項行動,堅持網上網下相結合,清理整治與打擊查處相結合,有效保障電子煙售賣的合法有序。”
陳丹表示,應加大對電子煙危害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普及吸食電子煙有害生理、心理健康的知識,倡導未成年人樹立良好的健康觀,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以未成年人聽得懂、易接受的形式解釋說明電子煙的嚴重危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煙草專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實施后,其他涉及電子煙的政策文件和實施細則將陸續公布,建立健全配套政策體系。這將進一步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利。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