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金沙縣煙草專賣局對轄區內某小賣部開出金沙縣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的罰單,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這也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金沙縣首例因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而被處罰的案件。
日前,貴州省金沙縣煙草專賣局接到煙草“12313”熱線平臺舉報,稱沙土鎮初級中學門口某小賣部向未成年人售賣卷煙。接到舉報后,金沙縣煙草專賣局高度重視,立即聯合轄區派出所、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組成專項行動小組,對該小賣部進行立案調查。執法人員依法收集了相關證據材料,形成環環相扣的證據鏈條,證實該小賣部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的違法事實。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小賣部的行為已經涉嫌違反了該條規定,金沙縣煙草專賣局對當事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當事人于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日繳納了罰款,并表示今后將引以為戒,自覺守法經營,堅決杜絕此類違法行為。
一直以來,金沙縣煙草專賣局結合專賣稽查執法部門職能,始終圍繞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工作核心,認真履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積極開展與未成年人保護相關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努力營造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下一步,金沙縣煙草專賣局將持續開展“守護成長”專項行動,堅持“宣傳教育到位、預防保護到位、查處監管到位”工作目標,“以案釋法”強宣傳,普及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引導轄區零售商販自覺做到守法經營。同時,金沙縣煙草專賣局將強化聯動協作機制建設,持續加強與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教育局等部門的密切協作,重拳整治校園周邊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及電子煙行為,切實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推動監管常態化、長效化,切實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